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就业基地合作协议甲方: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针对人才培养及实习、就业基地建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1.甲方与乙方就人才培养及实习、就业基地建设进行合作,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甲方作为乙方的“人才培养基地”,乙方作为甲方的“实习、就业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是使用对方认定的基地的名称。2.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乙方的需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学生到乙方进行实习、就业。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通过学院就业信息网网、校园海报等载体,扩大乙方在学院的影响,及时发布乙方的需
2、求信息,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及安排其校园招聘活动。2.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组织相关专业学生有到乙方进行实习。3.甲方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协助乙方对实习生的指导和日常管理。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协助甲方为实习学生,提供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做出鉴定。2.乙方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一定的食宿条件和实习津贴。3.乙方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参加甲方的校园招聘会,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第四条 组织机构1.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实习、就业基地工作小组,负责领导本项目实施与落实;同时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基地工作,保证以上工作的顺利进行。2.甲乙双方每年不少于2次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工作的研讨。第五条 其他 1.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乙 方:(盖章)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