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独家代理商合同.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29034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独家代理商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独家代理商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独家代理商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独家代理商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独家代理商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深圳培训网 独家代理商合同合同签定甲方: xxxx科技开发中心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2010年 月 日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1. 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

2、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2.甲方权利义务2.1 甲方负责“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2.2 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2.3 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2.4 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2.5 甲方持有“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3. 乙方权利义务3.1 乙方向客户提供“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3、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3.2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3 乙方在申请“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3.4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

4、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3.5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3.6乙方可以使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4. 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 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 省 市 区 县 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5、 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4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4.7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5. 违约责任5

6、.1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5.2 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5.3 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6. 免责条款6.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6.2 甲方在进行“xxxx

7、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7. 合同解除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7.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7.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

8、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7.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7.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8. 附则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

9、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8.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8.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8.5 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签字页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 地址: 邮 编: 1 1 0 0 3 2 邮 编: 注释1:“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10、“课程编码学习法”为xxxx科技开发中心开发推出的第四代学习方式,会员可以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平台进行学习。 附件1 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独家代理协议一、独家代理方式 省会城市独家代理费5万元,甲方给乙方铺50万元的货(学习卡)。 市级独家代理费2万元,甲方给乙方铺20万元的货(学习卡)。 县级独家代理费1万元,甲方给乙方铺10万元的货(学习卡)。 镇级独家代理费5000千元,甲方给乙方铺5万元的货(学习卡)。 乙方每销售一张卡,给甲方返点30%。二、应乙方要求,在两个月内,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三、乙方在三个月内,销售额达不到

11、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商资格。甲方需退还乙方独家代 理费,乙方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附件2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权协议 甲方:沈阳xxxx科技开发中心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使用甲方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产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 乙方所使用 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课程编码学习法的产权归甲方所有。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租或许可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3. 不得以甲方未授权的方式对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课程编码学习法进行复制、解密。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

12、不得利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制作、销售任何形式的软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代理权。5.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上述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均将被视为违约或侵权,甲方有权立即终止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代理合同,收回乙方代理权,不退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6. 乙方应要求本单位人员在使用该系统时遵守上述规定,限制或禁止违反者再次使用,并协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责任。7. 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可继续代理本系统。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外,乙方必须无限期遵守本协议以上各项条款。 附件3xxxx课

13、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条款 沈阳xxxx科技开发中心(合同甲方)按本附件规定,向用户(合同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一. 服务方式;1. 在合同期内,进行网络以及电话咨询2. 公司对给乙方发送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宣传资料的电子版和培训文稿。 二. 服务标准;1. 公司为用户提供服务,保障用户对产品的正常使用。用户可以根据实际要求,通过电话咨询、邮件咨询和网络服务等服务方式来获取相应的服务内容。2. 上门服务: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上门服务包括上门培训、上门回访和系统维护等服务形式;辽宁省以内地区,3天内解决;辽宁省以外(不设分公司或事务所)地区,如果乙方要求进行上门服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服务费用以及

14、是否进行上门服务。3. 电话咨询:本公司设有服务电话(40cc61516),为用户提供国家法定工作日的12小时电话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即时响应,1小时内解决。4. 邮件咨询:公司客户服务设有邮件服务邮箱(952cc3 ),用户咨询邮件3小时内答复。5. 定期回访:公司每月向用户提供一次电话回访服务。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

15、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

16、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

17、,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好好学习社区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