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挂靠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及方便广大货物运输人士的需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深圳市的政策方便外来人士在深圳发展运输事业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现将乙方购买车辆挂靠甲方名义办牌之事达成协议如下:1、 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2、 权属乙方自己购买车辆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入户登记。甲方出具乙方车辆入户的证明资料给乙方车辆入户。购车款、入户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该车的所有权,法律承 担责任权和使用权为乙方,乙方使用本车辆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所有债务和乙方车辆无任何关系。
2、乙方车辆的任何处理权与甲方无关。 2. 如国家政策、地方政府规定及公安部门指令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车辆停放到指 定的地点,接受相应的检查。 3. 如发生事故须向第三人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车辆损坏的由乙方承 担维修及费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以便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如需甲方 派员协助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支出的出差费用,乙方在七天内还清给甲方。 逾期按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甲方代垫款总额的10%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30天未交 纳,甲方有权内部通过扣车扣证方式向乙方追偿并赔偿所有损失。 4.为了本公司所有车辆正常安全动作,所有挂靠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代理保险,保险 到期必须及时向
3、本公司续保,如乙方逾期15天未续保,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报 停车辆营运、办理报失和查封档案并退保手续。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购买车辆挂靠甲方后经营应遵守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必须按 时到本公司办理该车每年的保险、年审、综合审、季审。费用由乙方承担,新车 入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船税、营运证。乙方车辆若一年内不到公司办理规定业务 的,公司有权对该车辆进行注销登记,扣留公司所属的证件,并保留进一步的维权 行动。 2. 挂靠期间乙方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自己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只负责协助办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证明手续,如果要甲方人员去处理交通事故,因此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 挂
4、靠期间,乙方需要转让该车辆,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欠 费、违章情况下,由甲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承让人继续挂靠在甲方,必须和甲 方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终止。 4. 乙方如办理过户、迁出,甲方应当出具公司相关证明,该车办理过户、迁出后本协 议公司收回后自行终止。 5. 乙方(或乙方出借他人)使用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案交警部门,同时向保 险公司报案。如不报案和私自逃走离开现场,不但保险公司不赔偿,更会使事故难 以处理。甲方有权利用公安机关和法院追究乙方所有法律责任,一切诉讼费用由乙 方承担。 6. 挂靠期间乙方自行组织货源,进行运输经营,盈利自享,亏损自担。按时缴纳该车
5、辆的保险、车船税一切国家规定费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服从 管理,依法营运。 7. 车辆行驶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有效证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如乙方将车辆出借他人 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8. 该车如出现毁损、丢失、被盗等情形,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乙方并应告知甲方,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务。 9. 乙方不得利用该车进行非法活动,如有违反,致使该车成为违法犯罪工具被有关机 关、交警、法院查封、扣押、没收、注销车户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 关。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5、 保险为了公司所有挂靠车辆的正常运行,所有挂靠车辆的保险一律由甲方统 一代
6、办,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办理车辆所有手续。并按规定处以乙方违约金。乙方挂靠期间必须按时向本公司代购车辆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其中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元,长途、重型车辆不低于100万),驾驶室前排座位险不低于10万元,保险卡随车携带,以便检查使用。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理赔。6、 车辆迁出乙方将车辆迁出或转让,甲方在确认乙方车辆所有税费、车辆违章罚款。法院裁判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全部履行完毕的情况下,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办理,乙方车辆使用期满后,该车依法报废,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申报该车报废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迁出及内部转让必须到公司来终止或变更合同车主,否则该车辆一切法律责任由
7、原车主承担)乙方签名:7、 车辆挂靠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到期请到公司续签合约,否则无效。一次性收取挂靠费 元,每年收取管理费 元,在乙方没有欠费、违规、违章的情况下,保证乙方车辆正常办理有关手续。8、 争议的解决和其它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经甲方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为购买 本车辆的依据和提供法院作为双方约定的证据使用,有特殊法律效力,双方共同 遵守不得违约。 3.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宝安区人 民法院依法裁决。9、 合同附件 1. 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 2.
8、复印件、复印件;备注:(1) 挂靠期间如乙方有任何变动,如:联系电话有所变动请及时通知甲方,否 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 挂靠期间该车辆的原件须由甲方保管; (3) 请各位车主注意自己的年审、综合审、季审时间,及时办理车辆审核工作, 超期后果自负; (4) 车辆管理费的缴费日期为每年的 到 止(即每年营运 年审时收取,最迟不得超过每年的 )。甲 方(章): 乙 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地 址: 地 址:电 话:代理人: 现住地址:电话: 电 话: 籍贯电话: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署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 代理记
9、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10、。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
11、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
12、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