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xx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2、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