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租赁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3月20日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编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备注1挖掘机PC240LC8/山东/201112装载机LW500F/徐州/201123推土机SD22/山东/201124空压机W-3/5D/甘肃 /201115旋挖钻机SR200C/北京/201116粒料摊铺机TITAN4II/上海/201117压路机XS222J/徐州/201128装载机LW500F/徐州/201129打桩机DD
2、40/甘肃/2011110夯扩桩机JZB90/浙江/2011111汽车式起重机QY50G/徐州/2011112全站仪ZT80MR/甘肃 /2011213水准仪AL12A-32B/甘肃 /2011214对讲机T2/甘肃 /2011415NBC系列IGBT逆变C02气体保护焊机NBC系列IGBT逆变C02/兰州/09116自控远红外电焊条烘干炉ZYHC-30/兰州/09117逆变电焊机ZX7400/兰州/09818氩弧焊接ZX7400/STG/兰州/094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自2015年3月20日起。此合同为长期租赁合同。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乙方承租以上18项设备,甲乙双方议定每年租金额为 21
3、2000 元,(人民币大写: 贰拾壹万贰千元整 )。乙方于每年底12月31日前支付当年度租赁费,不得无故拖欠。第四条 设备交货及退租验收 1、甲方于2015年3月20日前在兰州供货给乙方。2、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所租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验收手凭证交给甲方。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的规定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成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缺陷等属于甲方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后三天内,立即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
4、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第五条 设备的租赁使用、维护保养剂其他费用1、在承租期间,乙方应按相关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及仪器仪表,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2、在承租期间,乙方负责所租设备的妥当保管,维护、保养适时检定,使之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避免由于设备带病运转而造成的损坏。3、在承租期间,乙方负责所租设的维护、保养和检测校验等费用。4、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设备及仪器仪表毁坏和丢失的风险。如发生损坏和丢失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或者按当时账面净值赔偿。第六条 租赁设备的退租1、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确保退租设备及仪器仪表零部件齐全完整,状态良好可用。否则,由乙方负责恢复性修理
5、或按照净值予以赔偿。2、因损坏而发生的费用,均实行当月结算,如发生逾期拖欠租费或索赔费用时,甲方有权向上级公司申请通过财务直接划转相关费用。第七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至租赁期满,设备完好归还,款项结讫失效。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 2015年3月20日 签订日期 : 2015年3月20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
6、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
7、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
8、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
9、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