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采购合同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品(提供食品许可范围内的蔬菜、水果、粮油、调味品等) 。二、乙方必须在供货前一周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身份证、相关人健康证、食材检验报告等)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幼儿园;乙方需提供甲方需要的所有食材的检验报告以及一些必要的证件交由甲方备案。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四、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
2、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甲方,保证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不得弄虚作假,少斤断两,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 五、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禁止下列食品供应进入幼儿园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及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6.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7.禁止提供没有检验报告或者相关资质的食材。六、针对货品价格及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停止供货要求。七、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协议,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以及有关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半年年。本协议一式二份,双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