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资质要求涉河建设方案与防洪评价报告由涉河建设方案和防洪评价报告两大部分组成。1.涉河建设方案涉河建设方案与防洪评价报告中的涉河建设方案原文引用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报告,无实质性修改或者补充的,可在涉河建设方案与防洪评价报告中只署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单位名,不署设计单位名,但须注明涉河建设方案从何单位何著作中引用。如果主体工程设计报告对涉河部分的建设方案标注不清、情况不明,防洪评价单位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涉河建设方案,从而在涉河建设方案与防洪评价报告中对设计报告中的涉河建设方案有补充或者有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对涉河建设方案进行
2、补充或者修改,在涉河建设方案与防洪评价报告中应当署设计单位和防洪评价单位两家单位的名字。2.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资格和等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号)规定:“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23)规定:“建设项目的行洪与河势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其中,长江、嘉陵江、乌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市级审批权限以上的建设项目,其行洪与河势影响评价报告应
3、由乙级以上水利水电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由于国家目前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在国家和市政府未对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前,在我市辖区内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资格暂按以下规定执行:(1)市级审批权限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其防洪评价报告由乙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2)区县审批权限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其防洪评价报告由丙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
4、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
5、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