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荒山土地承包协议书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一、 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二、 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 月 日,至贰零肆壹年 月 日止。三、 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万 仟元整(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四、 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五、 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
2、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六、 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七、 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八、 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九、 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十、 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十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