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信维护服务合同甲方: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揽甲方委托的通信类新的维护、工程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公关、代理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比例的维护服务费用,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和履行:一、维护服务要求:1、乙方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服务人员、工具、车辆抵达任务现场,2、乙方所有参与服务人员,在执行应急维护服务任务时,必须服从指挥调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及人员安全;3、乙方负责人的通信工具一律不得关机,并保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且甲方负责人呼叫时乙方负责人事,乙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应答,以
2、便有维护服务任务时能及时联系,按时到达,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4、乙方在平时抢修工作中,遇有问题必须迅速上报及时处理,若因乙方隐瞒及虚报抢修情况,乙方需承当一切事故责任。5、乙方所有商场资料,必须乙方成员自己完成,甲方只负责指导,以及监督审查工作,若甲方出现虚报工作量,资料退回及未通过现象,若传输局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一概追究乙方全部责任。6、二、其它事项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双方盖章之日起有效合同期限自2013年11月01日至2014年 10月31日内有效,逾期可根据双方情况重新签定合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