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植合作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联系电话: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项目内容概况:1、种植地点: 。2、认购种植面积: 单元(一个单元为100亩,最多认购3个单元)。3、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4、种植品种: 。二、 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土地及苗木。 2、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三、收益分成及结算方式1、在本项目
2、合作期限内,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70%归甲方所有;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30%归乙方所有。 2、结算方式: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内,对上年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按甲乙双方所订立的比例结算一次。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种植土地及苗木。苗木规格为2年树龄, 50公分高,多枝的嫁接苗,必须符合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中嫁接苗要求,苗木质保期为甲方保证苗木自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正常存活 个月,若在质保期间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向乙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2、甲方有权对乙方种植过程的操作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3、甲方负责财务人员的安排,以便双方及时了解本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2、由于本项目采用有机种植,因此苗木在栽植、养护及管理等过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关化肥及农药。3、若苗木质保期过后,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4、严格按照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栽植、养护及管理等,按时按质完成每个工序,发现病情及时通报甲方。5、乙方种植苗木时,每棵苗木的种植树穴规格为70cm*10cm*60cm. 6、
4、乙方在每亩土地种植苗木数量上限为100棵,若需要增加种植数量则需要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出售苗木或苗木果实,若乙方私自出售苗木及苗木果实一次,按当次出售总价的 作为罚款支付给甲方。8、乙方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合作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土地的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设施,则无偿归甲方所有。10、合作期满后,甲方在本项目选择新的合作伙伴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选择
5、权,下一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六、违约责任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协议,则本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及资产一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的违约金。(按 元/亩计算)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资料,可根据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七、 其它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