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税控系统开票软件技术服务协议为确保甲方正确和安全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票软件(以下简称开票软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开票软件技术维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使用的开票软件进行技术维护,主要包括:(一)安装服务。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能正常运行开票软件的硬件环境和运行环境。乙方负责甲方开票软件的安装,保证甲方能正常开具发票。(二)技术支持服务。为保证开票软件的正常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天候免
2、费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解答甲方的技术问题。(三)专用设备维修服务。甲方使用的开票软件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发生损坏的,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无法维修的负责免费更换(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四)培训服务。乙方负责为甲方开票软件操作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并保证操作人员学会使用开票软件。(五)其他约定服务内容: 。二、服务方式(一)电话服务。乙方设专线电话向甲方提供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解答甲方问题,指导甲方排除故障,以满足甲方服务需求。专线电话号码为: 4006112366 。(二)上门维护。对于远程电话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在48小时内做出响应,及时上门解决,现场排除故障不超
3、过两个工作日。(三)寻访服务。安装或升级后一个月内乙方至少安排一次电话回访。三、服务收费(一)在甲方开票软件运行期间,甲方于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缴纳开票软件技术维护费。(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计 个月。(三)收费标准 元/年,第一套; 元/年,第二套起,合计 元。四、违约责任(一)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对甲方的服务,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对甲方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二)甲方有权向乙方或主管税务机关投拆乙方服务质量或技术服务工程师,乙方对投拆的问题和被投拆人员,经查实确认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甲方;(三)以下原因造成开票软件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只负责恢复开票软件的正常运行,不承担由此造
4、成的损失:1、操作人员误操作的;2、人为造成专用设备损坏的;3、甲方自行对开票软件移机造成的数据丢失和软件损坏的;4、计算机感染病毒的;5、不可抗力(如雷击、突然停电)等原因。五、纠纷解决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商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六、期限及终止(一)本协议在甲方使用开票软件期间内有效。(二)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被取消或自愿放弃使用开票软件的,甲方应在获得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协议自动终止,并且所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