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猪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合同:1. 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养猪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 租赁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办公室及料库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叁万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租金每年-月-日前缴纳。 5. 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
2、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元滞纳金, 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6. 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7. 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8. 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9. 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公共关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
3、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 ; 12.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 13.乙方租赁期内水、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14.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 方; 15.本租赁合同系包租合同,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等) ,乙方应承担赔偿责
4、任。 16.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同时乙方应规范随带家属(如老人、小孩等)的安全意识;在池塘等危险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7.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若因为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害,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8.租赁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1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 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
5、为各种原因,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结束后- 日内,不处理相关设施,则设施所有权由甲方承接,并由甲方自由处理; 2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 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起生效。 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
6、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
7、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
8、,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