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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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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门 店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文件编号:HH-HR-WI-003 版 本:A/0 生效日期:2011年11月1日 拟制: 审核: 批准: 1.总则 1.1目的: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连锁门店正常运营秩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连锁门店销售人员(公司办公、工厂、工程人员考勤规定另订)。 1.3监督部门:公司所有部门(连锁事业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为主要监督者)。 1.4责任与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是每个员工的职责与义务,每个员工都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必须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或无故缺勤。 1.5考勤是计算工资的主要依据,公司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统计人员须思想端正,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严格认真地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2.定义 2.1 迟到: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打卡时间超出规定正常上班时间即为迟到。 2.2 早退:未经批准,上午未到下班时间提前吃饭或休息的,或下午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 2.3 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2.3.1 正常工作日未经批准缺勤的; 2.3.2公司安排人员加班但未按要求参加的; 2.3.3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的; 2.3.4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2.3.5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2.3.6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出差的; 2.3.7 骗取、伪造、涂改请假单者; 2.3.8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者等。 3.职责 3.1.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考勤日常管理、监督、工资核算数据收集;其中各店长负责检查、监督员工考勤情况。 4.门店工作时间 4.1 公司店面员工每月休息4天,具体休息日由员工提出申请,各店长根据店面实际工作情况安排; 4.2各门店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序号 各连锁店名 上班时间 下班时间 1 9:30 18:30 2 9:30 18:30 3 9:30 18:30 4 9:30 18:30 6 9:00 18:00 7 9:00 18:00 8 9:00 18:00 9 9:00 18:00 10 9:00 18:00 11 9:00 18:00 4.3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规定,各店面如遇到繁忙时期,可推迟下班时间,但不可以提前;需在上班规定时间内提前下班的,必须按规定提出请假申请。 5. 迟到、早退、旷工等规定 5.1 迟到及早退管理规定 5.1.1 每月迟到或早退总时间15分钟(含)之内的不扣工资,但扣除全勤奖。 5.1.2 每月迟到或早退总时间超过15分钟的:店长以下的1分钟扣工资1元;店长迟到1分钟扣2元; 5.1.3 迟到后不能虚报请假,凡未事先请假且迟到的,即使补请假,原则上也无效,以迟到论处。凡请假者,均须提前向店长、部门主管及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请假,遇紧急情况的,可电话店长、部门主管及请假,假毕3个工作日内补填书面申请,经店长、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存档。 5.1.4 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达5次者,或年累计达15次者,记过或辞退处理。 5.2旷工管理规定 5.2.1 旷工按1:3扣罚,例:旷工1天扣三天工资,不足半天按半天算。 5.2.2 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2.3 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者,除名处理。 6. 加班管理规定 6.1 员工须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6.2 平时加班:安排调休或其它处理。 6.3 节假日加班:根据具体规定,也可安排调休(原则上当月调休,如客观原因调不了,下月调休)。 7.外勤管理规定 7.1 外勤程序: 7.1.1 定义: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需要外出办事或出差的。 7.1.2 程序:因公外出(含出差)的,外出人需提前至少半天填写《公务外出申请单》,注明申请人、申请时间、外出相关人员、外出时间、事由、出差地点等,递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递交给人事行政部(可传真或发电子档),经批准备案后方可外出;外出时将《公务外出单》交至行政部,行政部人员凭此单据方可放人外出,否则可不给予外出,第二天早上由值班人员将前一天的《公务外出申请单》送人事行政部备案。 7.1.3 规定: 7.1.3.1 须按程序进行,情况紧急的,上司可先安排出差(或致电上司申请),但应在外出回岗位一周内补单并递交。 7.1.3.2 没有《公务外出申请单》的,人事行政部将不予计算工资。 7.1.3.3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并书面警告一次,全年累计达三次的予以除名处理。 7.1.3.4 外出如果需要派车的,可以不填写公务外出申请单,但要填写《派车申请单》,经过批准后方可外出办事,情况特殊的,可以电话方式申请,但是回来后要补单。 8.2审批权限 8.2.1 部门最高负责人以下的人员外出的,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批,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后即可。 8.2.2 部门最高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外出的,须总经理(不在时可由总助代办)签批,并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9. 监督:人事行政部会不定期的电话抽查店面人员的出勤情况,发现弄虚作假者记过并罚款半天工资。 10.出差:员工出差的请参考出差管理制度。 11. 本制度解释部门为人事行政部。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精选范本,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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