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理合作 协 议 书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合作事项: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在即墨市为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第二条、委托期限: 1、本协议从2011年 11月 1 日至2013年11月1日,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2、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委托协议。第三条、乙方为甲方开展工作范围: 1、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甲级)2、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甲级)第四条、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一)双方责任1、在 市开展业务的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泄露有关甲乙合作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与资料,保守
2、商业秘密。2、乙方负责协调与招标人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甲方入围当地招标代理的相关手续,甲方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予以配合。3、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凭借甲方具有的各项招标代理资质,与招标人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承揽招标代理项目,并由甲方签订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4、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承担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全过程的招标工作。5、甲方应严格遵守当地制定的招标业务操作规范。6、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后,在招标项目运作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7、乙方负责承担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前,在协调招标项目人际关系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第五条、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组成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联合组成项目组,统一以甲方(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项目组人员组成如下:有限公司序号姓名职务联系方式121、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统一以甲方(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3、项目组人员之间相互协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第六条、收入分配1、合作项目收入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统一由甲方收取并入帐。并由甲方统一向客户开具服务业专用发票。项目收费到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收费入帐情况,甲方与
4、乙方按每个项目中标金额比例分成(详见:比例表分成表)。分成比例表中标服务费(元)中标服务费分成甲方乙方6000以下100%0%6000 -7500(不含)80%20%7500-15000(不含)70%30%15000及以上60%40%注:(1)税金由甲方承担。2、由双方对项目收入额予以确认。甲方按双方确认的收入额及分成比例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得的款项。3、为执行合作项目双方各自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四、其他约定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2、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4、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 地址:年 月 日 乙方: 户口所在地:年 月 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