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内计发 工资。在试用期内有旷工行为的,此合同自然解除。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因在医疗期、“三期”女工、工伤治疗期间,合同到期未即时续签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自然顺延至医疗期
2、、“三期”女工等假期、工伤治疗结束为止,并及时到单位报到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第二条 工作任务(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从事甲方所安排的 岗位工作,甲方聘乙方为: 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安排的,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并接受甲方的薪随岗变原则。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等指标。4、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卫生和上岗前的职业技术培训。5、乙方的工作地点应服从甲方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根据本行业淡旺季突出的特点和一定时期的工作
3、需要可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国家规定的现行工时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确需加班时支付加班工资。加班费计算以劳动报酬条款中规定发放。加班:乙方因工作原因确需加班的,应向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说明加班理由,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加班,乙方在公司以内的延时、逗留时间不作为加班。第三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及乙方从事的工种、岗位,依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待遇标准,并按照乙方的贡献和企业的经济效益调整其劳动报酬。 2、甲方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及国家规定的津贴构成。基本工资月标准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以基本工资为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倍
4、数进行计算。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劳动报酬,乙方对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从甲方发放工资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提出,未提出的视为没有异议。 4、乙方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甲方可给予适当的奖励。第四条 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死亡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2、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险种、比例和基数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3、乙方如不愿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可暂时不为乙
5、方办理入保手续;以后乙方提出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甲方应在申请的当月为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提出补交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滞纳金企业和个人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补交企业部分的社会保险金,个人部分社会保险金由个人补交。4、因乙方提出不愿参加社会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及所属母公司制定的管理规范和保密规定,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乙方如果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2、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敬业诚信,不得营私舞弊,不得损害公司声誉。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
6、、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工作条件,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岗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合理配置工作所必需的基本劳动工具,为乙方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甲方应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女工特殊保护等规定。3、甲方应通过技术创新、优化流程和技术改造不断改善劳动环境,降低劳动强度。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伪造身份证、学历和证书的;2、伪造简历和工作经历的;3、隐瞒了病历或重大疾病及身体健康缺陷的;4、隐瞒了与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受违纪未经处理的;5、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岗位要求的;6、试用期内有任何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7、试用期内拒绝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的;
7、8、非因工伤原因,在试用期内,不能提供劳动义务的;9、隐瞒了患有精神病和不可治愈性疾病的。第八条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国家的劳动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符合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
8、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正在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提供合格的安全生产条件的;(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应提前30日写出辞职申请,或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应
9、的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经济赔偿。 2、劳动者由单位出资培训或出资接收的,在约定服务期内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支付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以争议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劳动调解委员会书面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具体内容如下:1、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
10、括工作中的未毕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2、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人员手续清单,并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乙方栏签字。3、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备案手续,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应当至少提前3天,合同期内应当至少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3天(含三天)以上,合同期内自动离职7天(含7天)以上,不按规定履行离职手续造成岗位空缺而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经理损失的,应当向甲方给予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根据岗位价值从离职当月工资中扣发,且
11、甲方有权单方直接予以除名,此合同自然解除。离职后15日内,乙方要到甲方处办理离职证明、档案、保险等签收手续,因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离职手续而造成乙方本人社保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公积金关系不能享受、转移、支取等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后期不再给予补办手续。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A、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B、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C、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文书送达乙方的。6、乙方在合同期内家庭住址搬迁的,必须在搬迁前7日内将新的家庭住址和通讯地址告诉甲方。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
12、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变更合同内容1: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甲方(或新合同主体签章): 乙方(签字):年 月 日变更合同内容2: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甲方(或新合同主体签章): 乙方(签字):年 月 日变更合同内容3: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甲方(或新合同主体签章): 乙方(签字):年 月 日变更合同内容4: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甲方(或新合同主体签章): 乙方(签字):年 月 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