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CZPS-2014-****
专业技术服务合同
郭伏路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
甲方: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一)项目名称: 郭伏路项目
(二)项目业主主要投资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郭伏路项目全长196096米,标准路幅宽度44米,用地面积约223亩,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
(四)服务类别:概算评审□、预算评审□、竣工结算评审□、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跟踪评审。□
、其他□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跟踪评审
1、跟踪评审包括招投标阶段、施工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的投资评审。
2、招投标阶段:审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参与开标、评标过程,掌握评标意见、评标结果,收集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意见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承诺和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3、施工合同签订阶段:参与施工合同谈判,督促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4、施工阶段:
(1)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查,对其临时工程及措施进行经济分析,提出优化建议。
(2)参加施工协调会、工程监理例会,掌握现场动态,及时了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建设过程中影响投资变化的重大事件。
(3)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收方、计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进行审核确认。
(4)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见证工程质量,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支付。
(5)审核已完工程量及进度款支付报表,建立进度款支付台账;与合同总价及批复概算进行比对,分析投资变化情况及影响因素,及时作出预警,确保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在批复概算内。
(6)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造价测算和经济分析,提出投资控制意见。
(7)审核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8)审核索赔、反索赔事件及其费用。
(9)参与材料、设备核质核价,审核新增及变更项目综合单价。
(10)审核财务收支情况及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11)按月出具工程投资控制评审报告一式两份,按季出具资金使用及管理评审报告一式两份,并附报告正文和相关表格附件的电子文档。
竣工财务决算评审
1、对建设程序进行评审,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的程序性审查。
2、对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情况进行评审,包括: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核;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情况的审核等。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评审,具体包括:
(1)审查建设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
(2)审查建设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等问题;
(3)有基建收入或结余资金的建设项目,审查其收入或结余资金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进行评审,具体包括:
(1)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的结算是否正确;
(2)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明细核算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各明细帐相对应的工程结算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库存材料、应付工程款等组成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审查工程结算是否取得建设工程发票等合法凭证,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5)审查项目单位是否编制工程款支付计划并严格执行,是否按进度款审查意见支付工程款;
(6)审查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的抵扣是否准确;
(7)对有甲供材料的项目,审查甲供材料的结算是否准确无误,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总额是否包含甲供材料费用;
(8)审查项目建设单位代垫款项是否在工程结算中扣回。
5、对设备投资支出进行评审,具体包括:
(1)限额以上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
(2)设备采购是否存在增加数量、提高标准的现象;
(3)设备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合理;
(4)设备投资支出是否按单项工程和设备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6、对待摊投资进行评审。审查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
7、对其他投资支出进行评审。
8、审查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转销是否合理、合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9、审查收尾工程是否属于已批准的工程内容,并审查预留费用的真实性。审查后可按预算价或合同价,并考虑合理的变更或预计变更因素后,列入竣工决算。
10、对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进行评审;
11、对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进行评审;
12、对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六)时间要求:
1、竣工结决算算评审在业主提供完整资料后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
2、跟踪评审过程中的核价工作在业主提供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在业主提供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成果提交份数:三份纸质文档,一份电子文档。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评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针对乙方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并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四)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甲方应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出具成果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评审报告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三)乙方应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工作方法、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定额标准、工料价格标准、时间计划、质量控制等。
(四)乙方专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执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相关廉洁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项目的相关信息。
(五)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成果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五、争议处理
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服务费用
(一)费用金额
1、跟踪评审服务费用按渝价[2013]428号文标准下浮20%计算。按概算投资估算如下:
[500×1.53% + 500×1.31%+ 4000×1%. 1%+ 5000×10.8%+ (11000-10000)×80.6‰% ] ×80% = 92.878.4万元(暂定)。
2、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用按渝价[2011]257号文标准下浮20%计算。按概算投资估算如下:
[100*0.003+900*0.0025+4000*0.0015+5000*0.001+(15000-10000)*0.0005]*80%=12.84万元(暂定)。
最终服务费按竣工项目实际送审投资调整。
3、非评审人的责任造成评审工作的延期服务酬金按驻场代表人数2人*10000元/人.月(含人员工资及中心管理费用)计算。
(二)支付方式
1、跟踪评审服务费分四次支付:第一次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预付20%暂估跟踪评审服务费92.878.4×20%=18.5615.68万元;第二次在乙方完成任务约60%时,支付30%暂估跟踪评审服务费92.878.4×30%=27.8423.52万元;第三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30%暂估跟踪评审服务费92.878.4×30%=23.5227.84万元;第四次在乙方完成结算评审,向甲方提交项目结算审核意见后30日内结清全部跟踪评审服务费。
2、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在乙方完成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并向甲方提交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报告且经甲方确认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一次性结清费用。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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