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一 医疗 救 助申 请审 批 表 街道 居委会病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月收入(元)居住地址户口地址对象类别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医疗费总支出(元)医保或劳保报销金额(元)单 位名 称单位帮困金额(元)社会帮困金额(元)自负金额(元)家庭成员简况姓名称谓工 作 单位月收入(元)申请事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初审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所长审核意见(社会救助管理所盖章) 年月 日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意见 (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4附件二年 月 街道医疗救助明细表 (定期定量救济对象/市 /区)日期:序号姓名居委年龄性别家庭类型疾病类型医保情况初审自负金额建议
2、救助金额医保审核自费金额批准金额男女定期定量救济对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其他家庭尿毒症癌症精神病其他大重病医保对象非医保对象合计附件三 年 月 街道医疗救助汇总表日期:街 道救助人数拨款金额定期定量救济对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合计定期定量救济对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合 计静安寺曹家渡南京西路江宁路石门二路累 计附件四静安区城镇贫困市民医疗救助审批流程图申请人向街道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咨询救助事务管理所接待窗口接待 当场告知申请人按下列要求提供书面申请资料:1、本人申请;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医疗费收据原件;4、病史证明;5、用药明细单;6、单位和社会帮困的情况证明;7、填写承诺书和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补充材料 由街道救助事务管理所根据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具体办理救助金发放手续。不批准 将批准材料返回街道救助事务管理所,同时进行统计汇总,会同财务科办理拨款手续,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 提交街道分管领导批准,在5日内完成审批街道救助管理事务所在10日内完成初审申请人提交所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