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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C-012-2015 机车铸钢轮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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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编 号:GTCC-012-2015 机车机车铸钢轮心铸钢轮心 2015 年 06 月 08 日发布 2015 年 06 月 10 日实施 国 家 铁 路 局 第 1 页 机车铸钢轮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1 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机车铸钢轮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检验的全部项目。 适用于机车铸钢轮心的监督抽查检验, 具体检验项目根据当年的监督抽查计划调整确定。 2 2 检验依据检验依据 TB/T 1400-2005 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 GB/T 20123-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2、常规方法) GB/T 20125-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3 3 抽样抽样 3.1 抽样方案 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当年的铁路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 1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作为一个样本,采用(1;0)抽样方案,同时抽取相同数量的样品作为备用样品封存于被抽样单位,样品数量见表 1。 表表 1 1 抽样数量及要求抽样数量及要求 抽样数量 抽样要求 备注 1 件 成品 除成品外另抽3根与成品热处理工艺相同的随炉试样 3.2 抽样地点 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3.3 抽样要求 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人员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产品质量

3、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铁科法201433 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未经使用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4 4 检验条件检验条件 4.1 检验环境条件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 第 2 页 4.2 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 检验用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要求见表 2。 表表 2 2 检验用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检验用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 备注 量程 准确度/分度值 1 专用及通用量具 2 磁粉探伤机 系统灵敏度应使 A-15/50试片显示清晰。 3 碳硫分析仪 C:04% S:00.4% C:0.0005%0.02% S:0.0003%

4、0.003% 4 ICP 原子发射光谱仪 1%2% 5 直读光谱仪 0.001%45% 1% 短期精度:小于 0.5%RSD 6 拉伸试验机 0600kN 1 级 4.3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同时填写现场检测用仪器仪表及设备登记表。 5 5 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不合格类别划分见附表。 6 6 检验程序检验程序 6.1 检验前准备工作 6.1.1 检验机构在收到检验样品后,应核查样品的封条、封签完好情况,检查样品,记录样品

5、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对样品分别登记上册、编号,及时分配检验任务,进行检验测试。样品的封条、封签不完好的,报检验机构负责人进行处理。 6.1.2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 产品检验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正常运行。 6.1.3 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 第 3 页 遵守相同的规程。在现场检测的检验样品必须符合有关检验方法的规定。检验过程中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 6.1.4 检验人员如需要使用企业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应查验其

6、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方可使用。 6.2 项目检验顺序 产品各项目检验按下列顺序进行: 表面质量几何尺寸及形位公差磁粉探伤力学性能检查、化学成分检验、解剖检查等。 6.3 检验操作程序 6.3.1 检验工作应由经过培训、持有检验员证的检验人员进行,并至少有 2 人参加。 6.3.2 检验操作严格按本细则所依据的试验方法进行。对试验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须经常保持对设定值的控制,并注意经常观察试件安装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 6.3.3 检验过程中,发生停电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导致测试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待故障排除后,应采用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测。 6.3.4 检验过程

7、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 应如实记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 6.3.5 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真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留备查。 6.4 检验结束后的处理 6.4.1 检验结束后应对被检样品状况、仪器设备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 6.4.2 检验后的样品,应标注样品“已检”状态标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 3 个月后退还生产企业。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坏而无法退还的样品可以不退还,但应向生产企业说明情况。生产企业要求样品不退还的,可

8、由双方协商解决。 6.4.3 现场检验的样品,经被抽样单位确认后退还生产企业或用户。 7 数据处理 7 数据处理 各项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检验结果有效值截取的规定见表 3。 第 4 页 表 3 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有效值 表 3 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有效值 序号 检验项目 读数值位数 检验结果 有效值位数 备注 1 几何尺寸及形位误差 .或.或. 或.或. 2 力学性能 .或. 或. 3 化学成分 .或. .或. 8 检验结果的判定 8 检验结果的判定 按附表中的项目对样本进行检验,以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判定。 8.1 单项判定 A、B 类不合格判定方案为n;Ac,Re;其中“n”为 A、B 类不合格

9、检验项目的样品数量, “Ac”为合格判定数, “Re”为不合格判定数。其判定方案见表 4。 表 4 机车铸钢轮心检验项目及抽样、单项判定方案 表 4 机车铸钢轮心检验项目及抽样、单项判定方案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别 样品数量 n 判定方案 备注 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 Re 1 标记 A 1 0 1 2 化学成分检验 A 1 0 1 3 力学性能检验 A 1 0 1 4 表面质量 B 1 0 1 5 磁粉探伤 A 1 0 1 6 解剖检查 A 1 0 1 7 轮辋外圆直径 B 1 0 1 8 轮辋宽度 B 1 0 1 9 辐板厚度 B 1 0 1 10 轮毂内径 B 1 0 1 1

10、1 轮毂台阶直径 B 1 0 1 12 轮毂台阶高 B 1 0 1 13 轮毂高度 B 1 0 1 8.2 综合判定 当 A、B 类不合格满足表 5 所示判定方案时,所检样本合格,按抽样方案(1;0)判本 第 5 页 次监督抽查产品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表 5 综合判定方案 表 5 综合判定方案 不合格类别 不合格类别 检验项目数量 判 定 方 案 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 Re A 类 na 0 1 B 类 nb 3 4 9 异议处理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11、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 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 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10 附则 10 附则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任国强、胡智博、张关震、张弘 本细则由国家铁路局管理。 第 6 页 附表 机车铸钢轮心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附表 机车铸钢轮心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序 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别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仪器设备 名称 备注 执行标准及条款 标准要求 执行标准及条款 检验方法要点说明 1

12、 标记 A TB/T 1400-2005 第 6.1 条 满足 TB/T 1400-2005 第 6.1 条相关规定 TB/T 1400-2005 第 6.1 条 目测法 2 化学成分(%) C A TB/T 1400-2005 第 4.3 条 满足相应牌号材料要求 TB/T 1400-2005 第 5.3 条 按 GB/T 11352-2009 规定采用常规分析或光谱分析检验。 碳硫分析仪 ICP 原子发射光谱仪 直读光谱仪 仲裁试验采用化学法 Si Mn P S Cr Cu Mo Ni V 残余元素总量 3 力学性能检验 屈服强度 ReH(MPa) A TB/T 1400-2005 第 4

13、.3 条 满足相应牌号材料要求 TB/T 1400-2005 第 5.3 条 拉伸试样直径d0=10mm, 标距长度 L0=5d0。 拉伸试验机 随炉试样取样 抗拉强度 Rm(MPa) 断后伸长率 A(%) 断面收缩率 Z(%) 4 表面质量 B TB/T 1400-2005 第 4.5 条、第 4.6条、第 4.10 条 满足 TB/T 1400-2005 第 4.5 条、第 4.6 条、第 4.10 条的要求。 TB/T 1400-2005 第 5.2 条 目测法 第 7 页 附表 机车铸钢轮心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续) 附表 机车铸钢轮心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续) 序

14、 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别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仪器设备 名称 备注 执行标准及条款 标准要求 执行标准及条款 检验方法要点说明 5 磁粉探伤 A TB/T 1400-2005 第 4.9 条 轮心表面(除箱形辐板轮心的两辐板内表面外)应进行磁粉探伤检验,不应存在裂纹。 TB/T 1400-2005 第 5.4 条 GB/T 15822.1-2005 采用连续干法或湿法, 系统灵敏度应使A-15/50试片显示清晰。 磁粉探伤仪 6 解剖检查 A TB/T 1400-2005 第 4.8 条 解剖面上轮辋处的集中缩孔不应超过 TB/T 1400-2005 中图 2 所示的严重程度,轮辋处的缩松区

15、应距轮辋至辐板的过渡圆弧至少 25mm,大小应小于或等于 10mm20mm。 TB/T 1400-2005 第 5.5 条 解剖面为通过冒口位置、 两冒口中间位置和通过轮心轴线的平面。 7 轮辋外圆直径(mm) B TB/T 1400-2005 第 4.4 条 按照相关图纸要求进行 TB/T 1400-2005 第 5.2 条 采用通用/专用量具测量。 通用/ 专用量具 8 轮辋宽度(mm) 9 辐板厚度(mm) 10 轮毂内径(mm) 11 轮毂台阶直径(mm) 12 轮毂台阶高(mm) 13 轮毂高度(mm) 注:非加工面的尺寸公差按 GB/T 6414-1999 的 CT10 级,壁厚的尺寸公差按 CT11 级。 对手工造型,非加工面的尺寸公差按 CT12 级,壁厚的尺寸公差按 CT13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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