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施工合同甲方:滕州市远航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并保证共同遵守:1、 甲方将滕州市综合服务中心土方内运和外运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施工。 2、工作内容:土方内运、建筑垃圾回填3、 结算方式:土方内运单价 40元/车。建筑垃圾回填单价10.8 元/m。工程款总额预计: 6908元(工程量以双方共同确定为准)。 4、质量要求:各项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5、工期要求:2015年10月29日开始,至
2、2015年11月4日中午完成。6、 付款方式:乙方如能按照双方约定工期完成,完工时甲方向乙方现金支付工程款的50%,余款在完工半年后全部付清。7、 安全、文明施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禁止使用童工,禁止施工有酗酒或其他恶习人员,禁止使用有重大疾病史的人员;必须明确要求所属人员根据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及各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对公司、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彻底整改;因上述及其他违章违规以及乙方自身
3、原因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事故发生后,乙方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应该支付的款项时,甲方可以先行垫付,然后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事故后第一次拨款)。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积极处理。如果出现不积极处理或者逃避现象,如无正当原因不接电话超过两天,故意或者无正当原因躲避事故当事人或家属超过七天,以至于造成其来公司聚众闹事或者到上级部门上访超过三次,甲方将代替乙方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8、双方责任:(1) 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含多次进退场费、停工造成损失费
4、),甲方只对本项工程中发生的情况进行协调,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2) 施工中按甲方所定施工方案操作,遇到特殊情况协商解决。(3) 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做好设施的保护工作,如施工车辆未按文明施工的要求作业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完成该工程,若中途违约或其他原因耽误工程进度以及发现有转包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前期所发生的投入,甲方不承担损失。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安排机械设备。 10、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申请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在工程所在地按法律程序解决。1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12、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