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合同甲方(聘用单位):群家山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乙 方(受聘人): 联系电话: 。身 份 证 号: 。 为了更好地发展中坝街道群家山村集体经济,经群家山驻村工作组及村、支、监三委和群家山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理、监事会成员共同会议决定:聘请管理人员参与合作社日常事务。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合同签订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通过考察后合同方能生效。第二条 工作岗位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调度,自行履行自身职责。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可调整乙方
2、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 工作报酬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薪资为:保底(1000元)+绩效(5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保底(1000元)+绩效(500元)/月。第四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合作社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如下规定给予处罚:3.1、乙方遇事如须请假,需驻村工作组组长签字审批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应做好相关对接工作。3.2、每周请假1天,每月请假不超5天(含5天),如超出5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超出10天及以上,由群家山村驻村工作组、村委会及合作社会议讨
3、论后决定相关处罚。第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即自行终止。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第六条 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群家山村村委会执一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法人或代表(签章) 乙 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第 三 页 共 三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