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仪表设备维修承包服务协议书甲方(委托方):马山县华宇纸业有限公司乙方(服务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马山县华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维护本厂电气仪表设备(以下简称“电仪设备”)。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 维修服务范围及内容1.服务范围:华宇纸业,包括:抄纸车间18台纸机、清水供给工段、制浆车间蒸煮工段和漂白工段、锅炉车间、原料场、办公楼等。2.工作内容: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所有电仪设备(如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电动机、其他用电设备及其附属的各种显示仪表)、电气线路、照明等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但不包含变压器的大修及电气预防性试验。
2、第二条 工作要求及双方职责(一)乙方的职责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管辖范围内所有电仪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故障处理、抢修等负责。2. 乙方负责配电盘柜、现场配电箱和配电室和变压器的卫生清扫及检查巡检。3. 乙方负责装置配电的停送电操作。4. 乙方负责电气设备运行的日常倒闸操作。5. 乙方负责电动机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包括更换润滑脂、轴承、更换损坏的电动机等(不包含更换电机线圈)。6.每个月底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对维护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在下月10日前完成整改。(二) 对乙方的要求1.乙方必须派人跟随甲方上班,并保持每班至少2人当班。乙方每位工作人员必须能独立上岗(经甲方考核合格
3、后才能上岗),并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类),能够熟练处理一般性故障。2.乙方人员严禁违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检修中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3.乙方每班进行巡回检查,做到疑点不放过,设备缺陷不漏掉,及时查找出故障和设备隐患,了解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运行状态,并按甲方规定做好巡检记录,每月5日前,乙方将上月运行检修记录交甲方审核保管。4.乙方保证当班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推、不拖,一般问题处理不过天,重要设备、主要设备故障处理不过夜(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确保所维护设备的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5.乙方人员在接到操作命令或发生故障时,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操作或对故障进行
4、处理(要求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始工作),同时做好相应记录。6.对于日常停送电操作,乙方人员必须根据设备检修作业票的要求进行停送电操作,并记录停送电时间、原因及操作人,以保证停送电正确、安全。7.乙方保证当班过程中能随时联系到乙方维护人员,否则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8.乙方在交接班过程中或设备故障未排除前,不能随意停止故障检修工作。9.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生产部电仪科提交配件采购计划;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检修计划。10.乙方更换电气元件或备件必须经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旧电气元器件交甲方处。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未损坏的电气元件(备件),该元件费用由乙方
5、承担。11.乙方负责建立电仪设备档案,整理、积累和保管各种基础资料,报甲方处备案,维护所需的各种资料说明书,甲方应尽量提供,如不能提供,应由双方协商解决。12.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国家供电部门生产用电相关手续工作,根据进度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13.乙方应根据甲方生产安排,合理安排检修,对于已到检修周期但因装置长期运行没有检修机会而且必须检修的设备,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检修条件,乙方应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检修,如因不能停机检修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三)对甲方的要求及职责1.甲方负责本厂的电仪设备合理、正常使用,确保运行设备不超负荷运行,延长设备运行周期。2.甲方管理人员对在甲方现场进行工作的乙方人
6、员有生产指挥权。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4.甲乙双方应就重要工作及时进行沟通。5.甲方应尽量提供正常维护所需的必要资料、图纸等,且资料、图纸是竣工资料及正在使用的。6.乙方对单台设备的维修时间超过48小时并影响甲方生产的,甲方有权调动甲方资源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乙方须承担因抢修所发生的人工费。第三条 考核标准以每个工段故障停机耽误时间为考核标准:1.锅炉车间(2台名锅炉)每台锅炉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2.抄纸车间(18台纸机)每台纸机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3.制浆车间漂白工段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4.制浆车间蒸煮工段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
7、过24小时;5.清水供给工段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6.故障时间的签证:由甲方车间管理人员记录,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注:从每次设备故障停机时甲方通知乙方至维修结束并开机正常止,定为每次故障耽误时间;以此来计算每月故障耽误时间)第四条 检修质量验收1.检修质量验收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若甲方现场设备未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乙方检修后其标准或性能不能低于原现场设备原标准或性能(因生产需要且经甲方同意的除外)。2.验收方式:每次维修或抢修结束后24小时内,甲方对乙方的维修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如果质量未达到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或整改直到合格。每月由甲方对乙方的维护保养水平进行一次考
8、核验收。 第五条 承包费用1.总承包金额为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2.从协议签订的第二个月起,每月扣留10%承包金额做为保证金,保证工作期为12个月(即从2013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止),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5.付款方式:转账或电汇?。第七条 违约责任1.锅炉车间电仪设备故障耽误甲方生产的时间超过双方约定时间的,超出部分每小时扣除乙方50元。2.清水供给工段电仪设备故障耽误甲方生产的时间超过双方约定时间的,超出部分每小时扣除乙方50元。 3.制浆车间电仪设备故障耽误甲方生产的时间超过双方约定时间的,超出部分每小时扣除乙方50元。4.抄纸车间电仪设备故障耽误甲方生产的时间超过
9、双方约定时间的,超出部分每小时扣除乙方10元。5.维修保养质量验收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除100元;同一项目多次未达到要求的,每多出1次加扣100元,以此类推。 6.乙方未达到本协议第二条工作要求及双方职责约定的,每款扣除100元,扣款额设封顶,即每月扣款不超过 元。7.甲方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无故辞退乙方人员而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无理取闹,或极端不配合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生产又不负责任,或无法达到双方约定要求的除外),否则需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的服务属于外包性质,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含三险一金,每月甲方所支付的承包金额中已经先扣除所在服务人员的三险一金款项。但乙方人员不纳
10、入甲方公司的编员范围内。2.乙方必须为每位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并报甲方备查,否则甲方有权代为支付,所发生的款项从承包费中扣除。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车间管理人员的安排指挥(违章指挥除外),密切配合甲方人员的工作。工作时注意安全,如造成工伤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发生工伤时,乙方未能及时救治,甲方出于人道主义协助抢救,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劳保用品由乙方自备,工作服如需与我公司统一的,可向我公司申领,费用自理。5.乙方上班期间可享受甲方员工的工作餐,其他伙食由乙方自行解决。6.乙方属于包干形式,不存在公休制度,乙方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自行安排人员轮班休息。7.合同期满载后甲方退还保证
11、金给乙方;如乙方中途退出的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8.乙方违规操作、违规修理或其他不当行为致使甲方设备非正常运行损坏的,需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9.本协议是双方就电仪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工程的年度协议,有效期限为:2013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10.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额外的服务,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条款。11.发生不可抗力及未尽事宜时,双方协商决定。1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13.解决纠纷争议办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白天联系电话:夜间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签定地点: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