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广告合作合同甲方:菏泽天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菏泽开发区传承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管理的 鹏远华府 小区所属范围安装广告牌和发布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广告牌安装具体位置: 详见附表 户外广告牌材质: 镀锌铁方管、喷绘布等 。二、合作方式及费用 1、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独家买断经营鹏远华府小区内广告经营权。(包含摊位展示交房资料广告)2、乙方按每年支付甲方 元整。作为买断经营费用。3、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缴纳费用。三、合作期限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2、合作期限(即): 2011 年 月 日 - 20 年 月 日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小区内所有
2、广告牌的投资、安装,广告牌的产权、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2、甲方有义务看护该小区内所有广告牌,如遇到破坏、偷盗等行为时甲方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制止。有损坏、丢失甲方相关人员应及时告知乙方。甲方不承担广告牌丢失或破坏的责任。3、在本同约定的广告牌建设位置甲方不得以非正当理由阻止广告牌的安装。(比如:太难看、 业主有意见、有点影响小区形象等)4、广告牌建设安装时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并提供必要的方便。安装时不得破坏甲方的设施。5、广告牌安装和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到外界安装阻碍或者破坏、拆除威胁等因素时甲方应帮助乙方积极协调各方面事项,必要时提供一定的帮助。6、在合同期限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广告牌拆除的甲方应赔偿
3、乙方因此带来的损失。(包括安装制作费用、广告费用的收入损失等)约定小区外围栏广告牌如因城管因素拆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内容:要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欺骗和隐瞒消费者,保证广告刊登内容的合法性。若因此带来不良后果或行政处罚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五、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六、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 方:菏泽天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 方:菏泽开发区传承广告有
4、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有合同附件1:合同附件1: 鹏远华府小区具体事先约定的广告牌建设位置注:附有部分效果图做参考 第一部分:楼宇内的具体建设的广告牌位置尺寸和广告牌材料1、电梯间画框广告 采用高档专业电梯广告镜框美观、大方、档次高尺寸60*802、电梯门广告长约 米 高 米一层的外门和内门3、电梯口或楼道口物业温馨提示牌广告以及电梯口视频广告4、楼宇单元内进门左右墙可做的地方用高档镜框装饰成为广告内容、制作的楼道内广告牌要精致美观、尺寸大小得体与楼宇内档次协调。 第二部分:小区内户外广告牌1、小区地下车库入口的墙体。钢架+户外喷绘2、小区大门口左右两侧可做的地方钢架+户外喷绘3、小区内的东、西、南、北墙 (围栏)可做的 地方4、小区内路灯杆如果灯杆大小适合(可做)5、小区内公共宣传栏广告牌(含物业使用部分 个长3米的高档不锈钢宣传栏.6、小区草坪牌广告含广告语注:以上户外广告牌部分以甲方认可后能安装的地点为准,甲方不认可乙方不得安装。如未涉及到的广告位双方再另行友好协商安装。1、如果涉及到甲方需要制作的公共设施及用品乙方能提供的应积极 提供。甲 方:菏泽天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 方:菏泽开发区传承广告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