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甲 方(用人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单位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劳动者)姓名:性 别:身份证号码:住 址:联系电话:贵州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制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得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得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类型与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2、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以完成一定得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有合作意向,协商后再签定长期合同。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担任职务。工作地点位于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与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三条甲方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小时标准工时制度,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得,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乙方依法享
3、受国家规定得法定假期。四、劳动报酬第四条乙方得工资标准为 元/月,于每月 日支付。第五条 乙方在试用期得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得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得最低工资标准。第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得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于每月 日支付。此工资已包含个人所有社保费用,公司不另行缴纳所有社保费用。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第八条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得,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得最低工资标准。五、社会保险第九条 乙方得所有社会保险费甲方已现金得方式发放到乙方得工资内,甲方不另
4、行缴纳。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职业危害防护第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得法律、法规与规章。第十一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得作业得,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得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与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第十二条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得劳动条件、必要得劳动防护用品与劳动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与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与个人使用得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
5、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七、劳动合同得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第十四条本合同得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第三章与第四章得规定执行、八、双方约定得其她事项第十五条 九、劳动争议处理第十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得,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得,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其 她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不相符得,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条款。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满一年得,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得,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得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得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得,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得,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