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铁精粉采购合同
卖方:内蒙古轩基煤化工有限公司
买方:遵化市清东陵振兴商贸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5年5月25日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精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 品名:铁精粉
二、 供货数量:5000吨,周供货量:1000吨。
三、 供货期限:2015年5月25日 至 2015年6月30日。
四、 质量要求:
TFe(品位)≥66%,S(硫)≤0.15%,P(磷)≤0.010%,SiO2(二氧化硅)≤8%,
TiO2(二氧化钛)≤1%,产品不含外来杂质,干基计重。
五、 结算方式:
1、 TFe以66%为基准,每升高0.1%,加价2元/吨;TFe≥68%,每升高0.1%,加价3元/吨。TFe<66%,每降低0.1%,扣款2元/吨;TFe<65%,不参与加权平均,且每降低0.1,扣款6元每吨;TFe<64%,每降低0.1%,扣款7元/吨;TFe<63%,每降低0.1%,扣款10元/吨;TFe<62%,每降低0.1%,扣款15元/吨;TFe<61%,每降低0.1%,扣款30元/吨;
2、 S>0.15%,每升高0.01%,扣款5元/吨。
3、 SiO2>8%,每升高0.1%,扣款2元/吨。SiO2>9%,每升高0.1%,扣款10元/吨。
4、 TiO2>1%,每升高0.1%,扣款5元/吨。TiO2>2%,每升高0.1%,扣款10元/吨。TiO2>2.5%,每升高0.1%,扣款15元/吨。TiO2>3%,每升高0.1%,扣款20元/吨。
5、 TiO2>1%不参与加权平均,其他成分按加权平均计算。
6、 扣款按照分级扣款累加计算。
六、供货价格:干基含税现汇到厂价(包含各项运杂费) 592 元/吨(含17%增值税)。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可协商,以买方补充协议价为准。
七、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卖 方负责汽运到 买 方指定铁精粉货场(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胜芳仓库)交货。费用由 卖 方承担。
八、验收方式:数量以交货场(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检斤为准,理化指标以(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化验结果为准,外观质量以(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验收为准。按照检验批结算。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如质量不合格或不按时履行合同,买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验收交货方退货或一切损失,买方不负保留实物及任何责任。如发现或交货验收方举报货物中有恶意掺假现象,则按照单车所载重10倍扣重处罚。
卖方
买方
出卖人(章):内蒙古轩基煤化工有限公司
受买方(章):遵化市清东陵振兴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同喜
法定代表人:萧振清
地址: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
地址:遵化市马兰峪镇塔山顶南坡
委托受理人:
委托受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神华国际城支行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遵化市文萃路支行
账号:154010543283
账号:913006010002758893
税号:150205020292411
税号:1302810988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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