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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2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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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铠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JK 202-2014 人事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招聘管理制度 第二章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章 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章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五章 培训管理办法 沈阳金铠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 第一章 招聘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和员工管理工作,明确员工招聘、入职的管理职责、权限和操作流程,满足公司用人需求,维护公司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层、各管理部、事业部、经营事业部人员的招聘。 二、 管理内容 第三条 企业管理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主管部门,部门人事主管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与考核、办理入职手续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招聘工作原则:公司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员工。 第五条 招聘工作程序 (一) 提出申请:公司各管理部、事业部、经营事业部根据本部门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填写《部门用工申请表》(见附表一),明确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和要求到岗时间,经部门领导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至企业管理部。 (二) 开展招聘:企业管理部人事主管根据《部门用工申请表》要求,向公司内部员工或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三) 简历筛选:企业管理部人事主管负责对经各种渠道获得的简历进行初选,对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四) 面试程序: 1、 初试:应聘者到公司后,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表二),人事主管进行初试并填写初试意见。初试主要内容为核实应骋者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家庭背景、待遇期望,以及应骋者个人仪表、性格特征、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个人抱负等。 2、 复试:初试合格者由人事主管组织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复试,并填写复试意见。复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业务发展潜力等。应聘副部长以上岗位或者骨干岗位的人员,由公司总经理面试。 (五) 录用程序: 1、 录用通知:复试合格的人员,由用人部门填写录用者岗位、薪酬福利待遇、入职时间等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企管部向应聘人发出录用通知。复试不合格或暂时未确定是否录用的人员,人事主管需将该人员的《应聘登记表》归档、备用。 2、 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新员工到岗后,人事主管安排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填写《入职登记表》(见附表三)、签订《保密合同》等,并提交公司规定的证明文件。如员工未在报到一周内提交规定的证明文件,视为主动放弃试用期,即刻办理离职手续。 3、 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后,由人事主管安排进行为期3天的新员工入职三级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附 则 第六条 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工作。 第七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部门用工申请表》 二、《应聘登记表》 三、《入职登记表》 第二章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 管理内容 第三条 员工录用和入职: (一) 新员工录用后,由企业管理部安排办理入职手续,详见《招聘管理制度》。 (二) 员工复职: 1、 申请复职员工,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按新员工办理入职。 2、 复职员工从事原岗位的,可按原岗位薪酬福利标准执行;从事新岗位的,应按新岗位的薪酬福利标准执行,并按本制度关于入职的要求约定试用期。 3、 过去在职期间,员工有过不良行为表现、未履行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离职期间到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工作等情况的,不予批准复职。 (三) 新员工到企业管理部报到,需提供进入公司前最后服务处所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双面)、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其它荣誉、技能证书等复印件。 (四) 企业管理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发放新入职员工基本办公用品。 (五) 在新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为新员工安排工位和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等。 (六) 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更新员工通讯录及部门编制。 第四条 试用期: (一) 经招聘录用的新职员必须先试用,内部员工可免试用期。 (二)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根据岗位情况和员工自身素质确定。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满3个月后,经考核评估合格后可办理转正手续;考核评估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需延长试用期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间请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或遇法定休假连续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转正时间顺延。 (三) 新员工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不足五天者不发工资。 (四) 试用期内,员工若不愿在本公司继续工作,须提前3日向企业管理部提出辞职申请,由所属部门和企业管理部出具意见,经总经理批准。申请离职员工在办理完有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计发工资。 (五) 员工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 1、 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 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 3、 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 4、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5、 此前在其他单位受过严重处罚者。 第五条 试用期员工转正: (一) 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应及时向企管部提交辞退员工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应手续。 (二) 试用期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满前,企业管理部组织其所属部门填写《员工转正评估表》(见附表一)对其进行转正评估,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评估结果按以下四个标准进行处理: 1、 90分以上为优秀,按期转正,并可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2、 80—89分为良好,按期转正。 3、 70—79分为一般,需酌情延长试用期1至3个月。试用期仅可延长一次。延长试用期期满后,经再次考核,评分达到80分以上方可转正,否则应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4、 70分以下为较差,不予聘用; 第六条 人事变动管理 (一) 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需要的部门和岗位,给予员工接触不同层面工作的机会,促进个人能力的提高,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二) 各部门负责人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三) 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四) 员工有权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申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及时反馈。 (五) 员工调职或调薪需填写《员工调职审批表》(见附表二),逐级审批后报给企业管理部备案。 (六) 根据岗动薪变原则,员工岗位变动后,薪资福利于变动后的次月1日随之调整。 第七条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终止。 (一)劳动合同签订。公司将于用工30天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相关协议,员工不主动配合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同其的劳动关系,并且不予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续订: 1、 企业管理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两个月前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续订。 2、 如员工同意续订,应在《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回执单上签字,双方续签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以下情况,公司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2、 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1) 员工提出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应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员工应在合同到期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2) 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亦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3、 合同期内出现以下情况,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不胜任岗位要求;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要求。 (3) 不听从部门主管或公司工作安排。 (4)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即达到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条件的。 (5)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 (6) 挪用公款或将公司借款用于私人用途的。 (7) 个人借款或销售货款未按时返还公司的。 (8) 违反法律法规、治安条例等规章,或被拘留或被刑事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0)以欺诈的手段或提供信息不真实,造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关系的。 (11)在工作业绩上弄虚作假者。 (12)连续旷职3日或全月累计旷职5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10日者。 (13)其他未列明但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保密合同签订。公司可根据需要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权利义务从其约定。 第九条 员工离职: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 (二)申请辞职员工需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见附表三),由员工所在部门、企管部就辞职原因、对公司的看法与希望等与辞职人谈话。如果员工最终决定辞职,由其所在部门和员工本人确定最后工作日并通知企业管理部。 (三)申请辞职的员工,未经批准前,必须正常出勤,必须完成本职工作,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停发所有薪资福利。 (四)员工在最后工作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及相关离职手续。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时须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应由交接双方共同进行,企业管理部负责监交,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并签字,工作交接清单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存档保管。 (五)离职手续相关部门,应认真审查离职员工的借款借物记录。对于离职人员未做好财、物和工作移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所属部门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涉及其他部门责任的,由相应部门承担。 (六)拒不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工作交接者,企业管理部不予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的转移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情况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申请离职员工对相关财、物和工作交接完毕后,到企业管理部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见附表四),经相关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报企业管理部备案、存档,企业管理部与离职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工资结算等手续。 (八)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各部门应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部,并为其补办离职手续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 第十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一)作为掌握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的员工,应对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给予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公司授权的个人和公司。 (二)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三)不得自己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四)也不得以其他各种方式与他人合作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五)保密和竞业内容不局限此条款,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书》的规定。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文本管理。保留在公司的劳动合同文本及附件原件,由企业管理部统一管理,有效期限内,合同及附件原件不可借与无关的人员。 三、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员工转正评估表》 二、《员工调职审批表》 三、《员工辞职申请表》 四、《员工离职审批表》 第三章 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护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含各区域经营部和长期驻外人员)。 第三条 考勤是公司计发员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二、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管理职责 (一)企业管理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人事主管是考勤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要工作职责有: 1、 月初统一下发《考勤表》(格式见附表一),下月3日前收回《考勤表》,作为员工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核算依据。 2、 负责不定期抽查各区域考情情况,核实公出、请假审批依据,对考勤工作中的各种违规现象进行查实、纠偏,并按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3、 每月依据员工考勤情况计算工资及罚款,编制员工工资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提报财务管理部核发员工工资。 (二)考勤管理员是所在区域考勤管理直接责任人,公司总部办公区域考核管理员,由企业管理部人事主管担任;制造厂区考勤管理员,由公司指定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有: 1、负责本区域考勤具体工作,每月3日前向企业管理部人事主管上报上月《考勤表》。 2、负责核实本区域员工考勤、公出、请休假等情况,并如实提报企业管理部人事主管。 3、对本区域员工考勤违纪现象进行查实、纠偏,按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三、 管理内容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考勤周期 (一) 工作时间:公司按照标准工时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法定节假日,以公司通知为准。 (二) 考勤周期: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六条 考勤管理 (一) 公司考勤实行员工上班签到方式,各工作区域员工上班后,到所在区域考勤管理员处《考勤表》(见附表一)上签到, (二) 签到时间为每天早上8:30前,签到时间结束后由考勤管理员收起《考勤表》。 (三) 员工上班忘记签到者,由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签字证明。 (四) 考勤违规定义: 1、 迟到:上班时间后到达,视为迟到。 2、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 旷工: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未履行请假或公出审批手续而不到岗者;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第七条 公出管理 (一)公出审批:公出时间在半天以内的,员工需口头请示上级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告知区域考勤员。公出时间超过半天(含)或早上直接外出办事,须填写(或补填)《公出审批单》(见附表二),经上级负责人批准后,交所在区域考勤管理员,作为考勤管理依据。未按规定履行公出审批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二)出差审批: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外地出差申请表》(见差旅管理制度),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所在区域考勤管理员,作为考勤管理依据。 (三)《公出审批单》、《外地出差申请表》统一由考勤员保管,每月3日前,连同上月考勤表一同上报企业管理部人事主管,作为出勤情况证明材料。 第八条 请休假管理 (一) 请休假类别: 1、 事假:员工有私人事务需要办理者,可申请事假。 2、 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者,可申请病假。员工每月可有2天的带薪病假,请休病假,须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包括诊断书、收据、病例等复印件,否则按事假计算。 3、 婚假:员工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 (3)婚假含公休不含法定节假日,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应在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公司给予3天丧假。丧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 5、 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生产时,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产假手续。产假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产假及护理假包含法定假日和工休。 6、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具体休假安排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二) 请休假审批程序和权限: 1、 员工请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提前提报《请休假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三),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请示,事后补填《请休假申请表》。 (1) 员工休婚假,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2) 员工申请丧假时,须提供死亡证明书及关系证明复印件。 (3) 员工申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提前申请,并附结婚证、医院相关证明等复印件。 2、 请休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请休假申请表》上注明请假时间,具体到上午或下午,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3、 请休假审批管理: (1) 员工请休假天数在2天(含)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企业管理部备案;请休假天数超过2天(不含)的,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 中层以上人员请休假,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 上级领导在审批员工请休假时,须事先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后方可批准。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有碍工作时,上级可酌情不予批准或缩短假期。 (4) 员工请休假提前结束的,须报企管部销假并备案,没有销假的,按原假期天数核算工资。 (5) 员工需要续假的,可先电话请示,并通知企业管理部备案,事后补填《请休假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企业管理部存档。逾期未履行续假手续且擅自不到岗者,按旷工论处。 四、 考勤处理细则 第九条 考勤违规处罚 (一)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 (二)迟到或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 (三)旷工,每旷工一天,按日工资3倍处罚。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予以辞退或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委托或代人签到,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处。 (五)擅自更改《考勤表》格式或涂改考勤记录的,每次对责任人给予50-200元处罚,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考勤员承担罚款。 (六)员工隐瞒实情骗休假期者,其所休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请休假待遇 (一)事假:事假半日扣除半日薪资,事假一日扣除当日薪资(日薪=月标准薪资/当月自然天数)。事假可用加班或年假冲抵,但不可透支,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二)病假: 1、 员工每月可有2天带薪病假,不扣薪资。 2、 短期病假(3天以上3个月以内),从第3天开始以每日50%的基本工资核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核发。 3、 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一年以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从超过之日起,以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80%核发。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者,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婚假:婚假期间不扣薪资。 (四)丧假:丧假期间不扣薪资。 (五)产假:产假及护理假期间薪酬停发,由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个人薪酬高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发。 五、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表:表一《考勤表》 表二《公出审批单》 表三《请休假申请表》 第四章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含试用期),由企业管理部管理执行。 二、工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各种福利、奖金和风险收入,作为用工合同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的基数。 第四条 工资标准按职系确定。需要整体或个别调整工资时由公司总经理做出决定。 职级 A B C D E F G 管理职系 总经理 副总级 部长 副部长 一级主管 二级主管 助理 研发职系 副经理 一级工程师 二级工程师一级主管 二级主管 助理 制造职系 经理 副经理 厂长 一级主管 二级主管一级技工 二级技工 经营职系 经理 副经理 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工长 技师 标准工资 注:各岗位对应的标准工资,由公司另文通知确定。 第五条 工资管理细则 (一) 工资计算公式 实发工资=标准工资/当月自然天数×出勤天数(出勤天数含工休)-增减款项。 (二)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与调整 1、 公司员工的标准工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公司总经理所确定的该员工具体职系、岗位和岗级,对照其所在职系的《工资标准表》核定。 2、 公司员工工作或岗位变动时,其标准工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公司人事任免文件或工作调令,按其新岗位和岗级所对应的职系《工资标准表》同步调整,由人事主管按照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填写《员工调职审批表》(附表一),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 工资发放 1、 工资计算以自然月为计算期。 2、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3、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或由主管领导安排串休。 4、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请休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5、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6、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事专员、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三、员工福利 第六条 公司为员工安排的福利包括年功津贴、技能津贴、岗位津贴、统筹福利、节假日福利等。 第七条 年功津贴 (一) 年功津贴是根据员工到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员工的工资。 (二) 年功津贴标准为50元/年。 (三) 年功津贴从入职满年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从公司离职后又回到公司工作的员工,年功工资从最后一次入职日满年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 第八条 技能津贴 (一) 员工持有合法规范的建造师证书且交公司使用的,一级建造师津贴800元/月、二级建造师津贴400元/月。 (二) 具备省人事厅审核下发的工程类、经济类或财务类专业技术资格并审验有效的,公司可报销其人事档案的托管费,且给予职称津贴:初级200元/年,中级400元/年,高级500元/年。 第九条 岗位津贴 (一) 岗位津贴按职系确定,各岗位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由公司另文通知确定。 (二) 岗位津贴用于员工的交通、通讯、餐费等福利项目。 第十条 公司为全体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缴纳时间自员工正式入职起,至员工离职当月止。缴费基数以标准工资为准。缴纳比例分别如下: (一)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比例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二)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纳比例为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大病统筹每年缴纳一次(单位缴纳48元、个人缴纳48元)。 (三)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2%;个人缴纳比例为1%。 (四)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6%,个人不缴纳。 (五)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6%,个人不缴纳。 (六) 公积金: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8%。 第十一条 节假日福利: (一) 每年大型节日,公司可为全体员工发放福利。 (二) 国际“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可享受半天带薪休假。 四、附 则 第十二条 员工在应发工资和岗位津贴依据每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执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各部门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提交企业管理部。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企业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员工调职审批表》 第五章 培训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计划、有系统的公司培训管理体系和构建学习型企业氛围,持续提高公司员工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责任心,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进而发扬本公司企业精神,打造高绩效团队,促进公司经营体系良性运行和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公司与员工职业共同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公司内部培训,不适用于公司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二、 管理内容 第三条 公司内部培训分为三部分,即新员工培训、公司培训、部门培训: (一) 新员工培训,为公司常规培训项目,内容固定为三级培训: 1、 公司知识培训。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基本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劳动纪律)、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2、 部门知识培训。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3、 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公司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范、安全防护要求等。 (二) 公司培训,是指由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 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包括公司产品知识(保温建材、机组备件和新产品)、工程施工相关知识以及和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其他知识培训。 2、 工作技能培训:主要包括营销、财务、企管、工程等各部门岗位人员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掌握的工作技能、技巧等培训。 3、 综合素质培训:主要包括管理理念、管理知识、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培训。 (三) 部门培训,是指由各部门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和组织形式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主要包括产品专业知识、产品技术知识、岗位工作技能、案例分析。 第四条 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内部培训的主管部门,主要管理职责有: (一) 负责新员工培训工作组织和协调,确保新员工培训率达到100%。 (二) 负责公司级培训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和评价,全年完成公司级培训课时不低于20次30课时。 (三)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自行开展培训活动进行督促、协调、备案、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制造事业部、研发事业部)培训课时均不低于全年6次12课时的目标,对没有完成考核指标的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四) 每年度末,由企业管理部对全年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报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作为对企业管理部全年培训目标完成情况、对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培训活动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五条 培训管理细则: (一) 新员工培训 1、 新员工到岗后,由企业管理部人事主管组织进行培训。 2、 培训主讲人:公司知识培训,由企业管理部人事主管主讲;部门知识培训,由人事主管协调新员工所在部门领导主讲;安全知识教育,由新员工所在部门领导负责主讲。 3、 培训时间为3天。 4、 培训后填写《新员工三级培训表》(见附表一),归入个人档案备查,并作为企业管理部及人事主管每月及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 公司培训 1、 企业管理部提出《年度培训计划》(见附表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 企业管理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活动。原则上,每月至少组织2次培训,培训时间为周六下午15:30-17:00,遇节假日顺延调整。 3、 具体培训时间、内容、主讲人和培训地点,由企业管理部在公司内部协调、临时确定后通知,但要保证每月的培训次数和年度培训总课时。 4、 参加培训人员为公司总部全体人员。 5、 每次培训,企业管理部组织参加人员在《培训签到薄》(见附表三)签到,培训结束后,签到簿存档备查,并作为每月和年终绩效考核主要依据之一,分别对企业管理部培训目标完成情况和公司员工参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6、 培训纪律: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应按时出席培训活动,因故不能按时或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企业管理部请假或说明,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培训时手机调成振动状态,若有急事应快速轻声走到会场外接听。培训时要注意听讲,不允许私下说话。参训者准备好笔、本等记录用品。 (三) 部门培训 1、 原则上,公司各部门应编制和上报年度培训计划。 2、 培训地点、主讲人,由各部门自行解决,也可由企业管理部协调解决。 3、 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各种培训,培训计划和《培训签到簿》均需报企业管理部备案,作为部门负责人每月和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 管理考核 第六条 新员工培训和公司培训实施情况,是公司对企业管理部和人事主管月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完成培训目标,按绩效考核相关规定酌情扣罚相应分数。 第七条 部门培训实施情况,是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完成培训目标,按绩效考核相关规定酌情扣罚相应分数。 第八条 公司各级员工参加培训次数和课时(以归档的《新员工三级培训表》和《培训签到薄》为依据),是公司对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参加培训不到位的人员,将按绩效考核相关规定酌情扣罚相应分数。 第九条 违反培训纪律的相关人员,每次扣罚10元,无故旷课每次扣罚50元。 四、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工作。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表:表一:《新员工三级培训表》 表二:《年度培训计划表》 表三:《培训签到薄》 第 17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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