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汽车抵押担保合同
抵 押 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担保乙方债权,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 主合同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失的赔偿。本合同为附件,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主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清偿期,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其事由全部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将抵押物停放在乙方指定位置。乙方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但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应由甲方自负。
七、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险种,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规定的应占有情事时 ;
(二)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十一、乙方依前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造成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有权收取 。
十三、甲方不能如期履行主合同债务时,乙方提出折价收购或拍卖、变价处理时,甲方应予同意。处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资料。
十五、本合同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营业地在何方,均以乙方营业地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十六、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
十七、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来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规章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规章,甲方均应遵守。
十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不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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