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湾中学学生手机管理条例 目前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手机在方便联络、交流感情的同时,也给学生生活、学校管理和正常的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部分学生利用手机在宿舍网聊、玩游戏,造成第二天上课分心、甚至有上课睡觉的现象,有个别学生在上课时间悄悄使用手机,同学之间几次矛盾冲突也与手机的不当使用有关。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住校生晚寝质量,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现做出如下规定:第一条,走读生在任何时段都不得将手机带入教学楼内,严禁使用手机。第二条,住校生若需要携带手机需交由班主任妥善保管。每周一上交,周五放学时下发。第三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须经教师许可
2、使用办公室电话或教师手机。第四条,将班主任手机号码通知给家长,有需要和学生联系时家长直接打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学生。第五条,走读生为路途安全需要带手机的,每天早晨到校后交给班主任管理,当天下午放学时领回。 如果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理:(一)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交到班主任处,手机没收。班主任在班级对学生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手机卡办停,手机待期末由家长领回。(二)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等级别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评优资格。(三)住校生在宿舍区使用手机,除按走读生处理外并视其情节做出暂停或取消其住校资格的处罚。 班
3、主任姓名: 手机号码 沙湾中学德育处2013.8.26承诺书本人姓名 ,班级 保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在校园内不随意使用手机,特殊情况应按学校要求正当使用手机。如果本人未按照学校的规定的时间、地点正当使用手机,愿意按学校的规定作违纪处理。 特此承诺。承诺人: 家长签字: 签字日期: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
4、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
5、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
6、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