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无 锡 市 劳 动 合 同 管 理 书 面 报 告 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单位代码
社会保险代码
登记注册类型(在相应类型上打∨)
国有
城镇集体
乡村
外商投资
港 、澳、台投资
股份制
联营
私营
个体
机关、事业、社会团体
有限公司
其他
单位地址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合同履行地
联系电话
主管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无主管单位(打∨)
使用劳动合同文本类型(在相应类型上打∨)
劳动保障部门范本
用人单位自制劳动合同文本
现有合同制职工总数
其中
订立全日制合同人数
订立非全日制合同人数
①本次书面报告人数
其中
②本地农村人数
其中
④本次书面报告全日制人数
⑤本次书面报告非全日制人数
③外来劳动力人数
本次要求鉴证人数
其中
本次要求鉴证全日制人数
本次要求鉴证非全日制人数
用人
单位
需要
说明
的其
他情
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实际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劳动
保障
行政
部门
签收
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1、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2、现有合同制职工总数,是指用人单位现已使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包括本次报告人数,以及非全日制劳动者人数(已订立劳动合同的)。3、①=④+⑤;②+③≤①。4、本表由用人单位如实填写,一式二份,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本单位留存。5、此表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办理书面报告时使用,每次办理报告手续均应报送此表,同时报送附件1:《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一式4份。6、书面报告与鉴证未同时进行的,在鉴证时须带原《劳动合同管理书面报告表》(一份)、《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二份)。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附件1:
无 锡 市 劳 动 合 同 制 职 工 花 名 册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产业类别: 单位社会保险代码:
序号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代码
户口性质
进本单位时间
工作岗位
合同类别
合同签订类别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起止日期
试用期天数
就业登记证编号
再就业优惠证号
备注
使用说明:1、合同类别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类别指新订、续订、补订、变更。2、新订、补订一式四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三份,用人单位一份;续订变更一式二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盖章: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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