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托管合同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甲方为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不断适应和满足医疗市场竞争需求,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托管标的: 第二条 托管内容(一) 甲方将所属的医院的经营管理权托管给乙方,其内容:1 医院和各种附设建筑及装饰。2 各种必须的合法证件,即医疗许可证及副本等合法证件。3 医院内现有的各种医疗设备、器械、办公用品及其他医疗设施(见移交物品清单)4 医院原有的各种药品及耗材药品,均登记按进价给乙方,乙方移交时付给甲方现金。 (二)托管经营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2、)托管费数额: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托管费,按年计算。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 。 (四)托管费缴纳办法: 每年的托管费分 次付清,第一次付款时间为每年 月 日前的两个月之内,第二次付款时间为下一年的 月 日前的两个月之内。每次付款数额为当年托管费数额的一半。首次付款时间为托管合同签订的同时。第三条 托管办法1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托管期内享有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及收益权。2 对医院现有的医疗设备、器材进行登记造册,设备、器材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移交清单及实物。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返还相同的和交接时一样完整的性能相同的设备、器材。乙方
3、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添置新设备,费用由乙方负担,所添购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经营期间设备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3 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对医疗用房进行改造或装修,应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或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负担。4 乙方在托管期内应以 医院名义对外经营。其管理层可自行聘任。5 乙方应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6 乙方应聘甲方部分医务人员,但不符合乙方要求时可随时解聘。所聘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按劳分配。如业务发展需要可自行聘用医务人员,但是聘用期限不能超过本合同期限。7 聘用人员因职业病、工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乙方根据劳动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8 乙方在托管
4、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第四条 托管经营保证金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向甲方交纳 万元托管保证金。保证金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能使用,只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兑现或无力兑现时,甲方可以使用:1医疗责任赔付。2在托管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3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但费用。4因其它民事纠纷、法律文书确定乙方承担的费用。5仪器的挪用与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赔付的费用。(乙方不承担设备和器械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6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医疗机构执业证的年检及校验失败,乙方应赔付的费用。(二) 出现第四条第一款情况,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及时支付。(三) 若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整造成理赔数额增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增加保证金。(四) 合同期满或本协议双方协商终止时,甲方应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甲方应把乙方交付的保证金存在银行,银行利息归乙方所有。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移交设备、器材进行监督,防止设备出现毁损、灭失。2 因乙方经营过程中引起的诉讼、仲裁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3 在托管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活动。4 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供应(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特殊性况或因
6、乙方未缴费导致停水、停电除外)。水电费按市场价由乙方每月向相关部门交纳。5 乙方在托管经营过程中,若遇国家、医疗卫生方面的重大政策调整,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6 在当地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制度时,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申请,与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 在移交前甲方的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8 在合同生效时甲方应将 医院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并允许乙方自行开设银行账户和独立建账。为严格公章管理,公章应由甲方原有人员管理,但甲方一定保证乙方对公章的正常使用和使用的即时性。(二)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 乙方在托
7、管期内有权享受以 医院的名义享有法定的优惠政策。2 乙方对聘用人员全权管理。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决定人员的配备、安排报酬和招聘任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人员。3 若遇重大灾害、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它公益性诊疗任务时,乙方有服从参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救治工作的任务。(如政府和相关部门有经济补偿时归乙方所有)。4 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当地行政部门的监督,交纳与经营相关的正当行政收费。若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及经济责任。5 在托管期间,乙方不得将医院的医疗用房、设备等相关医疗的设施转租。6 乙方不得以 医院名义对外提供
8、担保,不得以甲方所托管财产设定担保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撤销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应按期交纳托管费等费用。乙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累计在三个月不交托管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除补齐相关费用外,另按所欠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2 乙方在托管期内因医疗纠纷、劳动争议、违规受罚,应及时向有关权利人支付理赔金、罚款。若因不及时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除归还甲方垫付的资金外,并按每日千分之一缴纳滞纳金。3 甲、乙双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托管费总值的 %,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给对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对方损失中违约金
9、不足以支付的部分。4 在托管期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国家征地造成乙方不能经营、自然灾害等)须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各承担50%的责任。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九条 本合同若产生争议:1 双方协商。2 向医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补充协议:1 如乙方经营不善需转让与第三方时,必须经过甲方同意。2 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对甲乙双方的托管方式不认同所产生的罚款或解除托管,由甲方负责协调(罚款由甲方承担,但不包括乙方因其它原因不想继续托管时,故意与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冲突所造成的。勒令解除托管时,双方可经协商后换一种说法让乙方继续经营,否则甲方应负责乙方所投资的新添设备的损失。3 如果甲乙双方由任何一方故意透漏托管关系或以其它方式造成上级主管部门勒令解除托管合同时,对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造成方全部负责赔偿。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