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执行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甲方的“ ”(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公关活动执行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 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1.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 提供 公关活动执行服务事宜。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R公关活动的组织实施2) R活动策划及执行方案提交3) R活动执行所需物料的采购及制作4) R活动所需服务人员5) R活动现场布置及撤场6) R活动现场执行流程监控二、 合同执行时间2017年05月01日2017年05月01日三、 双方责任(一)甲方权利1. 在本
2、合同的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建议或修改。2. 甲方有权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该专人并可以代表甲方的正式意见。(二)甲方责任与义务1. 确定合同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2. 甲方应及时全面地提供乙方为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及信息并保证其合法性。3. 为保证本工作的有效性,在合作期间与乙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对乙方工作提供及时的建议与反馈。4. 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调整、验收,并最终确认。5.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的工作内容进行审查及确认,以便乙方对执行工作进行修正和实施。6. 甲方同意在乙方按时履约即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
3、方支付费用。(三)乙方权利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善、系统的产品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2. 乙方正常、合理的工作程序、方法等,甲方不应进行干涉。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相关款项。4.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四)乙方责任与义务1. 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2. 乙方在合作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对甲方所提建议进行及时的调整与反馈。3. 乙方在合作期间负责执行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并严格按照执行方案完成各项工作。4.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执行方案进行修改,直至达成甲方满意。5. 乙方按甲方指定场所完成活动项目执行,并负责场地协调及水电等配套设施。四
4、、 服务费用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总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小写:RMB 9000.00)。2. (详见报价清单)3.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正规合法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4. 付款形式:合作完成后,乙方提供相应的活动成果证明及合格发票,甲方验收无误后两个月内一次性结算。5. 乙方收款账户如下:账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五、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由于其违约而使守约方遭受的实际损失。所谓实际损失,即指违约行为导致的守约方已有与可以得到的利益受到的损害,或不应该支付而被迫负担的支出。2.
5、 如乙方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3.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执行方案完成工作,影响活动效果;甚至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甲方有权拒付其活动款。六、 合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持正本壹份,乙方持正本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 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本合同项下所涉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2017年 月 日 日期: 2017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
6、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
7、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
8、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
9、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