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安全目标,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目标,并分解落实。一、矿长是安全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初,结合上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二、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级领导是实现分管范围内安全奋斗目标的直接责任人,要按所辖范围,负责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根据生产调整管理结构的变化,及时清理和补充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从管理的源头消灭漏洞。三、矿属各部门根据矿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安监处是监督、考核、落实安全目标的
2、主要责任部门,每年初应及时制订和分解年度安全目标,并监督目标措施的实施与考核,促使安全目标任务完成。四、年初,矿长与各区队队长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队长与班组长、班组长与个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五、安检(教育)、劳资、企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培训、技能提升、安全投入资金计划并组织落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改善作业环境安全,确保安全目标顺利实现。六、各基层区队长、副职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班中无隐患、无事故。七、各业务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所辖范围的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装备安全负全面责任,以技术保安全。八、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工作,适时宣传报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氛围保目标。九、完善“九位一体”管理体系,营造安全氛围。矿长抓全面管理、分管领导抓业务保安和监督检查、总工程师抓技术管理、员工互相监督的安全管理系统,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实现安全目标。十、年末对本年度安全目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下年度安全目标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