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砖供应合同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需方因 工程建设需要,要求供方提供工程所需的红砖,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名称 标砖 二、产品规格及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产品价格: 四、本工地总用量: 五、计量方式: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八、供方责任(1)、供方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材料的供应,不得无故缺货而影响需方的工程建设,如因材料供应不上而造成工地停工的误工费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在供方货款中扣除(因停电、暴雨、重大活动禁止放炮而停产及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2)、供方应保证行车安全,工地现场外的一切交
2、通事故和货物损失均自行承担。(3)、现场服从材料员指挥,不得随意乱倒。2、需方责任:(1)需方积极组织资金,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如需方违反约定延期支付货款,否则视为违约,供方有权暂停供货。(2)需方保证现场临时道路畅通和合适面积的料场,如因临时道路原因造成车辆不能通行,需方应免费提供合同的救援。(3)需方应安装一定的冲洗设施,避免因车轮带泥污染路面。(4)需方应提前作好材料计划并提前一天通知供方准备,安排材料员24小时收货,避免因通知不及时而材料延误和收货不及时而导致供方砖厂车辆运营损失。(5)需方不可购买第三方同类产品进入合同约定工地。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结清所有款项后自动失效。九、违约责任: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庆支付对方违约金 五万 元,并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十、其它:(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供方(签字): 电话:需方代表(签字): 电话:见证人: 电话: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