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原子电讯公司乙方(购买方):原子公司鉴于甲方拥有C波段激光透射技术 技术,现乙方第一条甲方保证对合同约定的被转让技术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该处分权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开发、受让、受托转让等),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技术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如因A技术的著作权属他人所有并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委托事务委托期限内对外声称技术的权利人是乙方;并且承诺,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公开甲方是技术的完成者,乙方应当即时响应甲方的要求。第三条 双方一致同意,技术的转让价格为_20万_元美元。甲、乙方均应对转让技术的底价保密。第四条技术转让后,乙方可以自行对技术进行使用或转让,甲方不得干涉。第七条甲方向乙方转让技术的期限至_ 2050 年_1 月_1 日止,转让期内,甲方不得另行使用技术专利。逾期则乙方所获授权自动失效,甲方可以自己或者将A技术转让他人。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为不得撤销合同。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贰万元违约金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另行赔偿。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的保密约定对补充合同性质的文件均具有约束力。第十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无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