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卖方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买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中介(本人/法人代表): 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 证件注册地址: 实际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成于 年,房屋状况 。随该
2、房屋同时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五)该房屋的出租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第三条 买卖双方通过 中介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为: )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由 方承担。交易完成即支付中介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经支付的中介费应当全部退还。第四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一)经买卖双方
3、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 元(人民币小写), 元整(人民币大写)。上述成交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1、买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卖方支付定金 元(人民币小写), 元整(人民币大写)。已付定金将在支付首付款时冲抵。2、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税费及申请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前 日,买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元( 元整)。3、买卖双方同意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除去首付款之外,剩余房款 元(人民币小写), 元整(人民币大写)将由买方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卖方。若银行审批额度不足支付剩余房款,买方应当在 日
4、内以现金补足。买方自产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即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首付款支付 日后),双方共同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作为补偿。(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买
5、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第六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情况的承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情况,附属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和相关关系随房屋一同转让给买方。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和相关关系保持良好的状况。在房屋交付之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
6、、有线电视、网络宽带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与验收卖方应当在收到全部房款后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并在附件一清单上签字。2、移交房屋房门钥匙。3、确认户口迁出手续。4、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当完成的事项。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
7、当自收到解除通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房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第九条 税费的缴纳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卖方向国家缴纳,契税由买方向国家缴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分别缴纳。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交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
8、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二、逾期付款责任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应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
9、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
10、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
11、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2份,卖方、买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房屋共有人(签字): 房屋共有人(签字): 房屋共有人(签字): 房屋共有人(签字
12、): 房屋共有人(签字): 房屋共有人(签字):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附件一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1、 供水: 2、 供电: 电压: 可负荷 Kw3、 燃气: 4、 供暖: 5、 空调: 6、 有线电视: 7、 互联网接入方式: 8、 电话: 9、 其他: 二、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三、房屋配套物品:1、房屋钥匙 、单元门钥匙(或磁卡) 、信箱钥匙 、水门钥匙 、电门钥匙 、暖门钥匙 、燃气门钥匙 2、水卡 、电卡 、气卡 4、有线电视缴费凭证 、固话缴费凭证 、互联网宽带缴费凭证 、物业缴费凭证 、水、电、暖缴费凭证 代理记帐业务
13、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
14、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
15、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
16、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