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式起重机挂靠经营协议甲方:滨州市恒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乙方: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乙方购买的 牌 塔式起重机 台挂靠甲方经营。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一、设备产权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办理产权登记,上户后产权登记证号: 注册登记证号 设备上户办理产权登记不是产权转移,设备产权仍属乙方。二、挂靠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 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全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 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付费:乙
2、方设备每次安装、拆卸由甲代为办理备案及检测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完毕乙方应将备案及检测费用支付给甲方或甲方在代收的月租赁费中扣除。3其他费用:乙方设备在闲置时,如放在甲方的场地内并且需要甲方保管,应按每天收取费用 元/天。运往场地的费用以及装卸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设备及零部件闲置期间在甲方场地内由甲方负责看管。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乙方应付的其他费用四、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塔吊办齐相关手续。2、甲方负责对乙方塔吊每月最少进行一次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如检查、清理、调整、加油、修理等,材料费由乙方负责)。3、如果需要更换塔吊零配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列出所需配件详单,乙方负责购买
3、所需材料及配件,若需委托甲方购买,甲方提供有效票据给乙方。4、挂靠期间塔吊司机由甲方聘用安排,聘用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雇佣的司机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负责设备在挂靠经营期间的材料费、保险费、检测费。2、设备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备转让和拍买。3、乙方设备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六、其他1、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甲方将其挂靠的设备转户给乙方,转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合同。2、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3、挂靠期间,甲方应自行承担甲方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4、挂靠期间,设备产权仍属乙方,租赁费由甲方代收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5、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挂靠期间,因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塔吊产权及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