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企合作办学协议书甲方: 注册地址:联系人: 电话:乙方:江苏苏中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海阳路184号联系人: 电话:甲方为 省知名中等职业学校,乙方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发起的“中西部青年国际培训就业扶贫项目”(简称“启程计划”)全国实施基地、江苏省知名的出国劳务输出企业(商务部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证编号: LW320020100027)。甲、乙双方经多次商谈,就提高甲方所在地区青年学生就业质量,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共建“启程计划爱心学校”,培养“启程计划优秀学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
2、学校开设出国服装专班,并力争将此专班作为当地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抓手,并做大做强,为当地人才培养、经济发展、人民奔小康作贡献。甲方对所招收的当地贫困地区学员按甲方的教育规划和乙方的出国要求进行教育教学,三年学习、实训、实习期满,甲方对学员进行考试,并向考试合格者颁发中专毕业文凭。其中,出国专班学员在甲方学习时间为二年,第三年全部进入乙方指定的企业进行工学交替的实训和实习。实习期满后,乙方负责组织全部学员到日本、新加坡等国相关企业工作三年,并保证出国学员在国外企业工作三年的总收入在人民币25万-30万元人民币之间。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负责相关专业出国专班的宣传、招生工作,招生规模双方商定
3、为每期学员人数100人以上(其中女生比例为85%)。2、 甲方根据双方商定的教学计划,负责基础文化课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课程方面的教学;3、 甲方需确保出国专班学生在校期间的稳定教学,第一学年结束后,甲方应做好学员到乙方指定实训企业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学员送交乙方开展工学交替的实训和实习;4、 甲方负责对服装专业出国专班学员的三年中职学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实习期满合格学员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5、 甲方负责收取和使用出国专班学员的国家拨付学费,同时负责为学员办理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6、 甲方应为乙方派到甲方进行教学的教师提供便利,免费提供食宿,并向老师发放一定的课时津贴;
4、7、 甲方负责出国专班学员在甲方学校学习期间的安全管理;8、 甲方与乙方共同努力做好学生实习期间思想工作,确保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0流失,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克服环境因素影响,完成实习期满。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 乙方给甲方授予“启程计划爱心学校”称号;2、 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做好出国专班的宣传、招生工作;3、 乙方负责出国专班学生实训、实习企业的安排,并对学生进行工作、生活的日常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等相关责任,同时学员在实训期间的所有食、宿均由乙方负责;4、 乙方负责对出国专班学员的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践课以及相关国家语言、法律法规、风俗习惯等教学工作;5、 乙方原则上按100名学员配一名老师的标
5、准为出国专班配置专职班主任;6、 乙方负责出国专班学员在实训企业以及到国外工作期间的安全;同时,乙方负责出国专班学员在实训和到国外工作期间的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7、 在学员正常工作并出满勤的情况下,乙方确保出国专班学员在国内实训、实习期间的年工资总收入不低于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同时保证出国专班学员在国外工作三年总收入达人民币25万-30万元;8、 乙方为出国专班所选的国内外企业必须是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合法正规企业,乙方对学生工作和食宿安全负全部责任;9、 乙方负责按时安排合格的出国就业班学生到日本就业,如违约将赔偿学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于外交关系、战争、严重自然
6、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四、关于教学费用1、 甲、乙双方各自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 国家下拨的学费和各种补贴,由甲方负责安排统筹使用;五、合同纠纷与调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可由提出争议方发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提出争议方法院提起诉讼。六、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条款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由法院裁决。七、合同生效时间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时间为十年,到期可以续签协议。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得与对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开展合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甲方代表:乙方:江苏苏中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