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 上杭县羽毛球馆维修 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一、 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二、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三、 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四、 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
2、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五、 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二次装饰1436500元5.860%1.0=4999元 六、 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
3、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七、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0 年 12月 10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 才溪山庄闭路监控系统 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 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
4、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 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 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 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
5、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1000元 (送审造价:146422元) 6、 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
6、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0 年 12月 10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 才溪山庄消防自动报警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 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 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
7、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 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 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1000元 (送审造价:152366元) 6、 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
8、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0 年 12月 10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 才溪山庄4#楼二期装修改造 工程结算评审
9、委托给乙方进行。1、 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 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 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
10、5、 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二次装饰1740306.40元5.860%1.0=6056元 6、 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
11、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0 年 12月 10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 才溪山庄1#2#3#楼工程结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 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 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
12、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 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 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4117600+756546)元4.8+钢筋149.04T15元/T)60%1.0=15378元 6、 付费方
13、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
14、10 年 12月 22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 上杭客家族谱馆工程结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 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 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 项目审核完成后,
15、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 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4682572元4.8+钢筋86.167T15元/T)60%1.0=14261元 6、 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
16、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0 年 11月 20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建设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 上杭北环路夜景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 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
17、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 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 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 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
18、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专项安装2337993元5.860%1.5=12204元 6、 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 本协议一式二
19、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0 年 11月 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金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 江滨东路(职业中专段)道路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
20、、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市政2753177元4.860%0.8=6343元 6、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
21、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0 年 11月 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
22、需要,将李家坪大桥北部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
23、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1352503元4.860%1.0=3895元 6、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
24、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0 年 12月 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附属设施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
25、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697558元4.860%1.0=2009元 6、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
26、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0 年 12月30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
27、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青毛泽东才溪乡调查馆旧馆维修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
28、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二次装饰)1851700元5.860%1.0=6443元 6、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
29、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1 年 1月7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上杭县汀属八县社会运动人员养成所旧址维修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
30、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二次
31、装饰):942900元5.860%1.0=3281元 6、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
32、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1 年 1月7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中共上杭县第一支部成立旧址常初堂迁移保护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
33、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二次装饰)403500元5.860%1.0=1404元 6、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4、。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1 年 1月7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古田会议“前奏曲”-早康会址旧址群维修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
35、乙方进行。1、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委托审核
36、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二次装饰)3068100元5.860%1.0=10676元 6、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
37、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1 年 1月7日委托审核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丘逢甲师范传习所旧址群修缮(一期、二期)工程预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
38、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二次装饰)(一期1975857.58+二期1899228.75)元5.860%1.0=13485元 6、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
39、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备案的,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评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重审直到符合甲方要求,并视具体情况扣减评审费;评审不符合甲方要求又不及时重审的,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直至取消该项委托。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属于须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的项目,增加一份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甲方: 代表:乙方: 代表: 2011 年 1月7日委托审核
40、业务协议书甲方: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甲方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将上杭县才溪山庄附属工程结算评审委托给乙方进行。1、乙方务必按甲方委托评审约定规定的工作时限 天内完成评审任务。2、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资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相关规定。3、乙方应当结合项目特征编写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提供审核调整原因分析书面材料。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定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4、项目审核完成后,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含电子文档)的经审核人员签字盖执业(从业)专用章的审核报告三份及评审情况分析说明,审核报告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将原送审资料一并退还甲方。5、委托审核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委托业务评审费按县财政局核定标准(杭财建201031号)收费。具体费用计算: 1000元 (送审造价:229454元) 6、付费方式:乙方完成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按上述付费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按有关规定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