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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设备租赁和物料制作合同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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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设备租赁和物料制作合同合同书 甲方: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 乙方: 烟台优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设备租赁和物料制作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租用时间:2016.9.22-2.16.9.24 布景地点:东山宾馆第一会议室 租赁设备和制作清单单 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第一日桁架 15元/平 38.4 576 第二日桁架 7.5元/平 38.4 288 第三日桁架 7.5元/平 38.4 288 喷绘 15元/平 76.8 1152 合计 2300 附后: 一、付款方式: 本合同金额全款以转账方式支付,活动费用总计¥23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 元整。)演出会议结束,双方无异议,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三天内付款给乙方共¥ 2300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逾期未付每天按合同总金额3‰收取甲方滞纳金。 二、银行账户: (对公账号)开发票 名称:烟台优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账号: 37050166746000000100 三、甲方责任: 1、在租赁期间,甲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乙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 2、如要延期,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天向乙方提出续租请求,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乙方应该及时修改直至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甲方验收不免除乙方搭建场所存在隐蔽瑕疵的质量担保责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完好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拆卸,不得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设施设备,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不得以任何合同以外的不正当的借口,向甲方追加不相关的费用。 2、乙方应以甲方最终签字确认的效果图或施工图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变动。 3、以安全、牢固、符合设计作为制作质量标准,以图纸注明的质量要求为准,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不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瑕疵等。 4、乙方应保证所搭建的宴会场地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负责搭建场景完成后至糖酒会会议举办期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输,并安排专人现场负责。甲方糖酒会举办完后,乙方负责拆卸场景并使场地恢复原状。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付款,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7、乙方2016年9月22 日进场,糖酒会会议开始前完成施工。若未按时搭建造成甲方无法开会,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8、甲方在宴会会议举办中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更改,若乙方未及时更改或者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扣减或延期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五、安全责任:  在整个合作过程中,乙方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如出现安全事故问题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 在使用过程中,若因乙方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带来的一切后果损失。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如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部租金10﹪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八、 甲、乙双方签字的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 乙方:烟台优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日期: 2015年 3月 20 日 日期: 年 月 日2015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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