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中央空调机组年度保养合同委托方:某办公大楼维护方:八闽空调网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维护方: (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一致,现就中央空调系统清洗和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工作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中央空调维护工程。 二、工程地点:。三、工程价款:项 目价 款主机冷凝器清洗通风系统的检查与保养系统维修维护主机联动控制部分的检查保养氟系统的检查保养税金合计:(小写)元 (大写)元整备注:此费用不包含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维修所
2、需的零配件出厂价格在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元的由乙方代购,甲方以出厂价支付给乙方。四、保养内容:(一)、维护范围甲方台空调型号:主机以及台末端风机盘管。(二)、维护内容项 目内 容主机冷凝器清洗逢冷热季节交换时(每年夏季月至月、冬季月初),对维护范围内的空调主机、冷凝管、蒸发器、管道末端通风设备实行检查维护,每年不少于次。每次检查维护完毕,须提交当次设备维护清单。通风系统的检查与保养系统维修维护(包括过滤器清洗,回风口清洗等)不定时维护,但在约定的维护期内(夏季:月至月、冬季:月至月)每月维护不少于次,该维护期内维护不少于次,全年不少于次。每次检查维护完毕,须提交当次设备维护清单。主机联
3、动控制部分的检查保养氟系统的检查保养检查机组是否有异常噪音及震动检查机组的密闭性应急处理机组出现的突发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以后的小时内五、服务期1、本合同服务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在服务期届满前个月,双方可就是否续签合同进行商议,若没有商议或商议没有形成最终意见的,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第一次主机冷凝器清洗及通风系统检查保养的维护,并取得甲方(或甲方物业)对其维护结果的书面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小写)元整(大写)元整。剩余价款,在确定乙方没有违约事项后,甲方于维保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七、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约
4、定支付服务费给乙方。2.机组若存在任何不正常及时通知乙方。3.根据维修需要,甲方安排有关人员配合工作。(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的操作方法,并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以使各设备保持在最佳运行状态。2.对突发性的机组故障,提供紧急检查服务,该服务除更换配件的费用外其余费用全免。3.在接到甲方要求紧急检查和维修通知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检查。4.乙方维修人员在接到甲方紧急检查、维修通知赶到现场后,于8小时内修复故障。重大故障3个日历天内修复,此期间不包括所需更换的零配件的物流时间。5.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坏甲方财产,否则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6.乙方对甲方包干维保
5、设备承担保全责任,确保相关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未经甲方设备处许可,不得更换空调器控制主板、压缩机、热交换器等主要部件。经甲方许可后更换下的原机配件,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处理。7. 服务期内无论何种原因,乙方令第三方介入本合同设备的修理、维护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每个工作日的12:00至13:30 为甲方工作人员午休时间,在此时间段内乙方应避免噪音施工;除此以外的时间,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9.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使用甲方载人电梯搬运施工材料。八、安全施工1.维护保养或维修时,场地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
6、安全施工。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4.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或虽能到达现场,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空调或提供备机的,每推迟1小时,甲方在乙方维保费中扣减50元。若发生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故障,因所需零配件的物流因素导致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物流时间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除外。2、上述情形造成推迟服务24小时以上,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乙方维保包干费中扣减500元/(每推迟一天),同时甲方
7、可以直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票据为准)在乙方维保费中扣减。3、乙方一个付费期内连续三次推迟服务24小时以上,甲方有权止付剩余部分的服务费并终止服务合同。十、免责条款1、因自然灾害、战争、特别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维修人员不能按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甲方对乙方不予处罚。2、因雷击、火灾、供电事故、人为破坏造成的空调损坏,甲方按实支付乙方的维修费用。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本页无正文)甲方: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8、: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乙方: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
9、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
10、,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
11、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