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钢房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彩钢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开工日期: 5、竣工日期: 二、建造准备:甲方:1、 月 日前做好临建房地基(地面)。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场地平整,拆迁清除障碍物,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三、质量标准:1、彩钢房除门窗外,其它材料均采用防岩棉材料。2、彩钢房屋墙板 岩棉板,隔墙为
2、 岩棉板,门窗为标准门窗一门一窗(大开门为一门两窗),如需要增加门窗,要追加门窗费。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一个月。四、彩钢房屋造价计算:彩钢房面积,按外墙边长宽层数计算;如有雨篷,按雨篷的实际面积计算,若有楼梯、走廊按建筑面积计算 。五、付款方式:承包方(乙方)把全部材料运到发包方(甲方)现场后,甲方付给乙方全款的 ,工程全部验收后付全款的 ,余下部分在甲方使用一个月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余款全部付清。六、施工与设计变更: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2、施工中如发现基础制作有错误
3、或严重惠泽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修改,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各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七、彩钢房屋验收:1、竣工工程验收,以甲方指派( )签字为准。2、彩钢房竣工验收后,甲方可使用。3、因自然灾害及人为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活动房损坏及由此产生间接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八、违约责任:甲方的责任: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彩钢房屋中途停建、缓建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
4、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3、彩钢房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责任: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九、附则(一)1、开工后,乙方将施工材料运到施工地后,甲方负责看管材料,保证不能丢失。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甲方不承担责任。十、附则(二)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2、本合同自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十一: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方: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