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诚信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桥三区1号第 栋商住楼一至七楼(1600平方米)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2019年08月31日止。2012年09月01日起至2015年08月31日止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拾_万 仟 佰 拾 元正(小写: 元);2016年09月01日起至2019年08月31日止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_元正(小写: 元)。 二、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_元正(小写:_元)。 三、乙方必须在每年9月5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缴交当年租金(即
2、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的租金),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拖欠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一计付逾期滞纳金。 四、乙方缴交给甲方的租金不包含租赁税和物业管理费等使用租赁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如产生这些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自行办理政府有关部门所要求的证照,依法经营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不得利用租赁场所从事违法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承包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场所进行整改、装修,须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提供方案,在保证安全合理的情况下并获得甲方签章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全权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承包期间,该场所的所有财产设施(包括变电站、电梯、发
3、电机、热水装置等,详见物品清单)的维护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付。 八、承包期限将满时,乙方如需续约,应于约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申请。租金价格以同期周边租赁行情为依据而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根据同期周边物业租金行情及物价水平调整租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场所有优先承租权。甲方拥有对优先承租权的最终解释权。 九、甲方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条件: 1、乙方必须履约直至约满当日; 2、乙方必须交清直至约满当日的租金以及使用租赁场所所产生的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于约满当日或之前将租赁场所完整完好(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交还与
4、甲方; 4、该租赁场所的一切不动产(包括土、木、钢、管道、线路等固定设施)甲方所有,乙方没有处分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进行破坏或拆除; 5、乙方没有违约行为。 十、租约期间,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否则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定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可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 1、乙方拖欠租金达二个月以上; 2、乙方利用租赁物业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收回物业,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解除通知书可张贴在该房屋门口)后一个月内乙方拒不交回物业钥匙或无法联系的,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甲方有权单方进入该房屋,将乙方存放在内的物品自行处理。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并承诺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于二日内迁离及交回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房屋的,甲方有权主张月租金千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之后停水、停电,停水、停电期间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