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后勤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后勤物资的申购、采购、入库、仓储、领用、维修及归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运营成本,本着一切以工作为中心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申购第二条 金额在五十元以下的一般零星物品,由各部门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名后,报后勤部,方可购买。第三条 金额超过五十元的特殊物品及数量较大、价值较高的物品,由各部门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名后,报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报后勤部采购。第四条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采购审批流程,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
2、买。如擅自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购买者自行处理。第三章 采购 第五条 采购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和价格关,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禁止损公肥私、谋取私利。如有违反,将扣发当月薪资,并作辞退处理。第六条 贵重物品、大宗物品或一次性购买金额超过500元的,由后勤部负责人直接采购,并由总经理指定专人陪同监督。第七条 一切物品的采购,必须提供正式发票,方可报销。第四章 入库第八条 采购物品经后勤部负责人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第九条 入库物品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入库台账。第五章 库管第十条 采购物品必须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仓库。第十一条 物品入库、出库,必须按规定登记,建立相应台账。第十二条 库存物品必须
3、堆放整齐有序。第十三条 必须定期盘点库存,保证帐物相符。第十四条 仓库必须做到防水、防火、防损、防盗和防爆。第十五条 仓库门窗要锁好,仓库钥匙只能由后勤部负责保管。第六章 领用第十六条 金额在五十元以下的一般零星物品,由各部门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申领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名后,报后勤部,方可领取。第十七条 金额超过五十元的特殊物品及数量较大、价值较高的物品,由各部门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申领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名后,报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报后勤部领取。第十八条 消耗品的领取,根据部门职能需求不同,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定期向后勤部申领。第十九条 管理消耗品的再次领取,须先提供原消耗物,
4、方可领取。第二十条 后勤部在各部门员工领取物品后必须填写出库台账,详细注明领取人、领取时间、物品名称、领取数量及库存数量等信息。第七章 维修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领取物品属公司财产,各部门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应规范操作,爱惜公司财产。第二十二条 非人为因素造成物品损坏,应及时报后勤部维修或更换。第二十三条 人为因素造成物品损坏,自负维修费用,经维修仍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责任人按实物市场价格的85%赔偿。第八章 归还第二十四条 临时使用的物品,应在使用完毕之后,及时归还后勤部入库。第二十五条 员工离职,所领取的物品必须归还后勤部入库,如有丢失,按实物的市场价格赔偿。 第九章 术语解释第二十六条 消耗品:铅笔、大头针、回形针、订书针、便签纸、胶带等。第二十七条 管理消耗品:中性笔、胶水、笔记本、帐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