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度一、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二、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三、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五、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六、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七、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八、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水泉九年一贯制学校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