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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及营运管理中心分包合同(正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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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湘江四大桥营运管理中心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湘潭市四大桥运营管理中心土建工程施 工 合 同工程名称:四大桥运营管理中心办公楼、食堂工程 发 包 人: 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 承 包 人:湘潭县花石建筑有限公司营运中心办公楼、食堂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 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湘潭县花石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方将湘潭市湘江四大桥营运管理中心土建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

2、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湘潭市湘江四大桥营运管理中心办公楼、食堂土建工程; 2、工程地址:湘潭县响水乡和平村; 第二条:承发包工程规模、范围及内容1、施工图中的全部土建内容(桩基、主材钢筋除外);2、水、电、消防安装(排水至检查井,给水出墙1.5米);3、基础余土外运;4、配合营运收费监控系统、电话、电视、多媒体安装的土建修补;5、该综合楼的底层散水、明沟暗沟等;6、工程内容为:运营中心办公及宿舍、食堂,总建筑面积2095.1平方,所有施工细目均以建设单位技术文件的有关表述为准。 第三条:合同工期1、本合同工期为100个日历天,暂定从2

3、006年12月21日开工,至2007年3月31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或提前。2、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延期开工,工期可以延长;但若乙方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或甲方不予同意延期开工时,则工期不予延长。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增加施工力量、加大投入、改进施工方法等有效措施,并限期要求乙方逐步完成中间节点工期,若乙方未能完成节点工期,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将由乙方承担。4、若甲方对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的,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使本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甲方可以视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费用补

4、偿。 第四条:履约担保1、乙方同意:以现金 10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担保金(此款项不计利息),具体按甲方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向甲方出具承诺书。2、为了防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场、停工,或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或合同的规定时),甲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没收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当损失超出履约担保金金额时,甲方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继续扣足、留置乙方现场机械设备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3、履约担保金在乙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履约担保金(除已没收外)。第五条:承包方式1、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材料(钢筋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5、、包文明施工等方式按总价包干的形式承包施工。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本工程合同价按照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以总金额人民币:1,459,884.00元整(大写:壹佰肆拾伍万玖仟捌佰捌拾肆元整)(含营业税)总价包干。2、本项目在乙方进场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备料款¥15万元(大写拾伍万元整),此款项分二期在每月工程进度款全部扣回。 3、本项目中间结算按照每月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最终结算,须以甲方审核的最终结算为准,并须由甲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4、乙方提供等额正式国家税务发票给甲方。第七条:付款方式1、本工程的工程款须专款专用,甲方有权监控乙方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帐户上,乙方应

6、对本合同上帐户的真实性负责,若因乙方帐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况而影响甲方工程款支付时,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根据乙方本合同工程完成的实际情况,每月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可以以汇票或支票等形式支付);但须扣除相应的款项(如:保修金、甲供材料款、保险费、甲方有偿服务等)。第八条:保修期、保修金、保修责任1、 保修期限: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房屋保修规定,其保修期限分别为:水电二年,土建三年,屋面五年,主体结构终身负责;2、保修金:乙方要保留本合同承包价的 5 的款项作为本合同工程的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逐次按比例予以扣除。保修期满,乙方履行完保修责任,经验收合格,建设

7、单位退还甲方保修金后,甲方退还乙方保修金。3、若乙方在甲方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保修责任,或履行的保修责任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时,甲方有权支配乙方保修金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人进行保修;若乙方的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费用时,甲方将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足或通过其它途径获得。第九条:甲方责任1、负责办理报建、征地、道路占用和临时用地等批准手续。2、提供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两份供乙方使用,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如乙方需要超过两份时,可自费复印。3、指派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协调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监理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4、提供水电接口(生产水电费由甲

8、方负责,生活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及进场便道给乙方使用。5、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保险由甲方统一投保,其它保险由乙方负责;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投保时,须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手续,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6、本合同工程的营业税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凭甲方提供的已完税证明于当地税务机关开具通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工程款,由此应纳税收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十条:乙方责任1、在具备开工前的五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开工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才能开工;同时在开工前五天內将编制好的详细施工方案送交甲方,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2、自行组织足够的人

9、力、物力、机械设备等进场施工;自行设置完善、健全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3、服从甲方现场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自行完善各种手续。若不按有关要求执行,甲方项目部将强制要求执行,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合法使用民工,保护民工合法权益,不能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首先应用于支付民工工资;若拖欠民工工资或使甲方因民工工资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赔或损失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担保金或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代扣民工工资或其他损失费用。5、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好工程施工的原始记录、原始资料

10、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做好各种报表、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及时做好施工记录,做好竣工资料的分类、整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两套。6、负责施工测量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甲方所设置的测量控制网点。7、自行解决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临时设施及场内电箱以外支线移动线路等,并负责其费用。8、负责本工程施工所必须的合同规定的甲方提供以外的一切机械设备,并负责其费用。9、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并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警卫等,遵守当地政府和部门对于施工现场交通、环境、卫生、噪音等的管理规定,保持现场整洁,文明施工并承担其费用。 10、开挖前负责对施工区域内原有的各种管线、建筑物、设施等做

11、好勘查、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原有管线、建筑物、设施等的损坏,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1、若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其它行政处罚等款项时,则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若仍不能满足合同规定或建设单位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12、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外,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任何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而要求的索赔或承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责任。13、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设计图纸、资料、文件等予以保密,对与甲方合作的一切事宜承担保密义务,不

12、得将双方的合作事宜泄露给第三方。 1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施工相关的资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税务登记等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15、乙方对所委派的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对所授权委托的范围、权限作出规定;如有变动,乙方应向甲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乙双方的一切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经济活动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16、乙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直至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隐蔽工程的验收1、甲方授权委托肖思林为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

13、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指导,履行甲方职责。2、乙方在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签署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通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验收,由甲方现场项代表会同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隐蔽。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3、若乙方未经甲方或监理验收即进行覆盖,则甲方或监理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剥开或开孔进行检验,无论检验是否合格,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 乙方不能因甲方或监理对该隐蔽工程的验收签字而改变其对该隐蔽工程承担的质量责任,当事后发现该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承担责任。第十二条:材料、设备的

14、供应1、乙方负责材料 、工程所需材料,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它一切应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需要和直接或间接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材料价格及损耗均包含于乙方的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报价中。项目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价格的变动或其他任何原因而进行调整。、乙方负责提供使用的材料必须附带有出厂合格证明,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但甲方对材料的检验并不能作为乙方免除责任的理由,当事后发现该批材料不合格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对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清除现场、重新置换,并承担所有发生的损失、费用。2、甲方提供材料 、钢筋由甲方按定额用量提供(具

15、体见清单分包内容的表述)。、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负责装卸、场内运输等工作。并有义务妥善保管,如造成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负责承担损失。、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按照湖南省99定额规定消耗量使用,乙方同意:如超额使用,乙方负责承担费用,超过部分由甲方按调拨价和市场价两者中最高价款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回;如乙方在按照湖南省99定额规定消耗量使用后有节余,则甲方可考虑对节余部分与乙方按照 5:5的比例分享。 3、乙方采购或提供的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机械性能均必须通过甲方的验收后才能进场使用,但甲方的检验并不能作为乙方免除责任的理由,当事后发现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适合本工程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

16、乙方负责置换。4、根据工程的需要,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代用材料和设备。因甲方原因造成需使用代用材料和设备的,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造成需使用代用材料和设备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是,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使用代用材料和设备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5、乙方自行负责的材料应以乙方自身名义采购,签订购销合同。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供应商或出租方的材料款或租金而影响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并须保证甲方免于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赔或损失,否则,甲方将有权从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付相关损失及费用。第十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1、质量等级:优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

17、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工期不予延长;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2、质量监督: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及合同等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检验,并为检查、监督、检验提供便利条件。3、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有关承诺为依据。由乙方负全面的质量责任。4、本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共同验收为准,如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1、施工中甲方若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2、

18、乙方不得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工期不能顺延。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不予认可。4、变更价款的确定:所有的变更必须要有合法的依据。其结算办法是:按现行定额的工程直接费计取材料费(按采购价)+人工工资+人工工资调差,除此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第十五条:保险1、本合同工程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险由甲方统一购买;2、根据甲方有关规定,本合同工程乙方自行办理乙方本合同工程作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保险事故理赔时,则由乙方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所得赔偿由保险受益人

19、所有。 第十六条:施工安全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人员与机械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遵照甲方现场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强制采用三相五线的用电要求,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2、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的,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经过甲方和监理的批准后才能实施,但甲方和监理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3、安全事故的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损失或损

20、害的扩大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甲方。 4、乙方应使甲方免予受到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而产生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活动及承担法律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合同的中断 1、由于政策的变化、不可抗力和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视为合同中断。2、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作好已完工程、现场机械设备、材料等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等撤离施工现场。3、合同中断或暂停施工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示暂停施工或复工;因合同中断造成的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具体情况酌情予以补偿。第十八条:环境保护及现场清理1、乙方

21、在施工过程中,应坚持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条例、卫生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若造成水利设施破坏、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影响公共卫生等,其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工程完工后乙方要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若未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的要求清理现场,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现场清理,乙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拒绝,并承担该现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第十九条:违约、争议的解决1、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如: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到位等情况达不到合同规定或有关部门要求时

22、),则甲方有权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合并执行:、扣罚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按照损失比例从乙方工程款中扣抵; 、留置乙方现场机械、设备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但是在乙方承担上述责任之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责任。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提交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二十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图纸、有关的技术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施工记录和交工验收等技术文件、附件、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

23、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保修并付清一切款项后合同自然失效。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帐 号: 帐 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签 约 日 期: 年 月 日签 约 地 点:湘潭市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

24、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

25、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

26、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

27、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甲方:第 12 页 共 12 页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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