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1501-ZH10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 (购买方):*有限公司 乙方 (销售方):*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材料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吨)金额备注石灰吨600001659,900,000.00合同金额(大写):玖佰玖拾万元整 1.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及价格以上价格是到甲方施工现场全路段的交货价,包含材料采购费、运输费、自然损耗、装卸费、过桥过路费、所有税费及可能的涨价因素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2.供应时间 2.1
2、 交货日期: 以甲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为准,但全部供货应于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2.2 材料供应期限: 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的当日止。如实施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需求进行调整。 3. 采购费用支付 3.1 材料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供应完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的材料后,凭有效送货单和有效销货发票或矿产资源税发票同甲方结清所供材料的数量,按所供应的材料数量及合同单价计算材料费用. 3.2 货款支付。甲方以现金、转账、银行承兑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4.验收标准.方法 4.1 质量验收: 块状石灰含量不低于85,杂质不超过1。若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
3、乙方承担。对卸于甲方料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不承担装车费用,乙方如不处理甲方拥有自选处置权。 4.2 数量验收: 按现场量方进行数量验收。 5.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如因甲方对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的合作情况调整合同供货数量.乙方同意除合同单价乘以乙方实际供应合格数量的价款外,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按甲方供应计划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甲方生产需要的合格材料。 负责协调好供货运输途中关系,所发生
4、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合同价款的1赔偿,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应数量直至解除合同。 8、每次结算时按结算款的5扣留款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当合同得不到执行时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无结算遗留问题,甲方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9.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11.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 卖 人: 买 受 人: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