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广播电视大学心理协会章程(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xx广播电视大学大学生心理协会"。简称为“xx电大心理协会”或“xx电大心协”。英文名称为“x”,校内缩写为“x”,校内缩写为“x”。
第二条 本协会性质属学生社团组织。挂靠在学生工作处,并接受xx广播电视大学校宣传部、校团委的指导。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为:普及心理知识,传递心灵关爱,促进心理健康。
会 员
第五条 本协会会员来自:xx广播电视大学在籍的五年制大专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及开放教育学员,并适当吸收一些校外会员。
第六条 申请入会的会员必须具备的资格:对心理学或心理健康教育事业感兴趣;有爱心并愿意奉献;自愿要求加入;遵守本协会章程。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的义务: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认真学习心理学知识;应用心理学知识服务于社会;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的权利: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在协会内有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协会的工作有知晓权并进行批评和监督;在遇到有关困难时可要求协会给予关心与帮助。
第九条 会员退会:本协会会员享有退会自由。会员只需提交退会申请即可退会;如果毕业,那么自离校之日起即为自动退会,不再属于协会会员。
第十条 会员如有违法乱纪或损害协会形象的言行,一经发现或证实即由理事会讨论是否予以除名,并将除名者上报有关部门。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协会设理事会议,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代行会员大会权力。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组织机构共设置三个分会:挹江门校区分会、漓江路校区分会和应天路校区分会。
第十三条 本协会职位设置:本协会设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各校区各设分会会长一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组织机构成员的产生办法: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协会会员通过自愿报名,公开竞聘,经理事会议投票选举,最后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方式产生;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理事会推举任命。
第十五条 本协会组织机构成员职务任期皆为一年。任期换届时间为每年五月中旬。
经费来源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经费的来源为:协会自筹;学生工作处拨款;其他。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对本协会章程进行修改。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xx广播电视大学心理协会
二○xx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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