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信托投资公司固定资产外汇借款协议甲方: 乙方: 0*年*月5 / 5信托投资公司固定资产外汇借款协议 协议号:借方: 贷方: 经借、贷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签署本贷款协议,并共同遵守协议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详细用途必须是借、贷各方确认的并经国家关于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费用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 金额: 第三条 贷款用途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 (批准单位) 号文批准的 项目。上述的关于批准资料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协议的附属资料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协议规
2、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共计 天。第二笔用款: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协议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起息日 本贷款协议项下所有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3、()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R )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 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协议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协议贷款总额的 %;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 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
4、协议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终止后自第 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所有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费用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资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毁,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关于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协议的规定偿还贷
5、款本息及关于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协议项下的贷款未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取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 %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时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筹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关于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资料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借方保证
6、及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关于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形资料文件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关于资料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协议,协议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依照协议的关于条款
7、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如借方不按协议规定,挤占挪用本协议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未能按时还款情形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 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不能清偿所有应付费用,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费用部分的金额按每天%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如贷方未按本协议或用款计划规定及时拨付费用,则借方给予贷方 天的宽限期
8、。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1 . 3. 4上述的担保资料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建部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协议文本及附件1.本协议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协议内容发生矛盾时,所有内容说明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各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借方: 贷方: 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