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体检制度1、幼儿入园前或转园幼儿,必须持妇幼保健站或县防疫站健康体检证明,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必须重新体检,并建立入园幼儿健康档案。2、在园幼儿每年由妇幼保健站或县级医院体检一次,并做好生长发育评价,每月由保健医生为幼儿测量身高、体重、视力一次,并做好记录、分析、评价。3、坚持做好晨、午检和安全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全体教职工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有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保健站证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