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 月 日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召开前15日就召开会议的事项已经通知各股东,各股东均同意如期到会)。应到股东 人,实到股东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召集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人数方面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会议议程有:一、讨论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外转让股权的提案。二、讨论变更公司董事的提案。 经过充分讨论,全体股东对以上议程均持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票,经代表公司100%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做出如下决议:(一)各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 将 股权转让给 。 转让股权后,不再享有公司股东的身份和权利。(二)同意选举、增补 担任公司董事。(三)同意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同意采取为使有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所必须的所有法定和约定程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年 月 日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