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木租摆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深圳市心蕊园艺艺有限公司甲方、乙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花木租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 、乙方为甲方的公司室内_植物(乙方提供的植物)提供养护服务。2 、乙方为甲方提供盆花租摆服务,租摆盆花的数量、种类、规格、价格等见合同附件中海大厦大堂植物租摆清单注:合同附件中海大厦大堂植物租摆清单 中的单价是固定价。二、服务期限:自2013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三、服务费用:每月的服务费(即花木租摆费)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具体构成见合同附件中海大厦大堂植物租摆清单每月甲方租摆的花木数量、种类、规格等有
2、变化的,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包括了盆花和花盆租赁费、运输费、摆放费、杀虫剂费、肥料费及第一条第一项所对应的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费(不论绿化植物的增减)等所有费用。四、服务费用支付:在每月 日在双方对本月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付与本月服务费用等额的合法发票,在甲方确认发票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五、甲方权利及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检查和监督。2 、甲方有权对乙方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项目签发整改通知书。3 、甲方应确保合同范围内的绿化设施完整。4 、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水、电等支持。5
3、 、甲方提供乙方存放工具、材料场地。六、乙方权利及义务:1 、乙方有权对绿化管理养护和盆花租摆提出合理化建议;2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做好绿化管理养护和盆花租摆工作,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按甲方规定时间对合同范围内的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杀虫、浇水、施肥,发生虫害随时灭杀,确保无枯枝黄叶,无病虫害,枝叶繁茂,造型优美;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植花木,不得改变甲方整体绿化布局;4 、乙方作业时须节约用水、用电;5.、乙方每周做好2次对盆花的养护以确保植物的美观; 6、每月若甲方租摆的盆花有变更的,双方应签章确认,作为双方每月结算的依据。七、违约责任:1 、乙方自接到甲方签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后须在
4、五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经甲方授权人员验收合格。2 、乙方自接到甲方有关花卉调换等通知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3、如一方无故单方提前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1个月花木养护费。八、其他事项:1 、乙方可以根据季节变化,在保持原租摆地点植物单价不变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对租摆的植物品种、数量进行调换。2 、如遇不可抗力(如台风、冰雹等)造成管理养护范围内的绿地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 、重大节日或甲方特殊要求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另外支付。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于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 地址:代表:乙方:深圳市心蕊园艺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科中心花卉总卉M西区9号代表:黄建平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3